首席评论
谁都知道胡萝卜好吃,大棒令人生厌。这几天全城热议的“羊城通月票风波”,就让人想起了“胡萝卜与大棒”来。
几天前,广州市交委动用技术手段,推行“月票卡在同一辆车一天不能重复刷卡”的新规,更有市交委官员对媒体称,广州即将出台《公交地铁优惠票卡使用管理办法》,代刷卡可处以300元-500元的罚款。如此“拍脑袋”式的新规,如此失之慎重的言论,在我看来,政府部门在不经意间,让公交优惠这一又甜又脆的“胡萝卜”异化变味了———沾上了“大棒”的恶心味!
对于每天挤公交上下班的老百姓来说,公交优惠月票应该是又甜又脆的“胡萝卜”,不过,国务院关于城市公交实施低票价政策的文件,到了五岭之南的羊城,公交优惠的“胡萝卜”边际效应递减了。不敢和首都比,北京把公交票价一下子降到四毛钱;也不好和湖南那个不知名的县比,人家的公交是一降到底、全部免费。坊间呼声甚高的“八折”方案被否掉了,“90次、88元”———如此寒碜的优惠月票方案在力排众议后实施才两个多月,又闹出风波来。在我看来,强推 “月票卡在同一辆车一天不能重复刷卡”的新规,这是“拍脑袋”式的决策,违背了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的原则;官员有关按即将出台的新办法“代刷卡可处以 300元-500元的罚款”的言论,折射出来的是重管理轻服务的管制心态,散发出来的是动不动就罚款的“大棒”味儿!唉,尽瞎折腾,折腾得这公交优惠月票哪还有什么胡萝卜的甜味和脆劲呀?
昨天各媒体追踪报道了市交委主任的回应,他表示:“目前办法还在制定当中,谁说要罚款500元了?这些都没有最后敲定。一切等最终出台的《办法》为准。”
交委主任的表态,还是没能让人走出“大棒”的阴影。别忘了,“部门立法”陈弊仍难除。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办法》尚未出台,“大棒”提前现形———据新快报昨天报道,在夜17路公交车,刷卡机上已经张贴告示,称“代刷卡罚款500元”。
我想,此时此刻,交委应该退而“三省吾身”:
“一省”———为何会出现“代刷卡”现象?原因再简单不过了:公交优惠月票方案极不合理!现行月票的最低门槛是坐90次,而一般用月票的“上班一族”大多就坐六七十次车,羊城通月票又是不记名的电子卡,把用不完的优惠次数让给家人、同事、朋友,只要不是以此来牟利,这无非是人之常情。
“二省”———强推“月票卡在同一辆车一天不能重复刷卡”的新规会给市民造成什么影响?昨天羊城晚报的报道已给出答案:理论上同一人一天坐上同一辆车的几率为1/25至1/18,实际上会更高。至少25人中会有一人受影响、会骂娘。呵呵,有卡不能用,生硬的技术手段真是损害群众利益呀。
“三省”———什么样的月票优惠方案,才是让坐公交的“上班一族”普遍受惠又最能接受的?据羊城晚报报道,30名受访者中有7成认同这样的方案:60次、55元-58元。
广州要建设全省“首善之区”,实施公交优先、公交优惠政策乃政府之责任、群众之寄望。拜托交委重新审视、重新调研论证公交优惠方案,给市民捧出一盘又甜又脆的“胡萝卜”来,可别让“胡萝卜”再沾上“大棒”的味了!
强推“月票卡在同一辆车一天不能重复刷卡”的新规,这是“拍脑袋”式的决策;官员有关按即将出台的新办法“代刷卡可处以300元-500元的罚款”的言论,折射出来的是重管理轻服务的管制心态,散发出来的是动不动就罚款的“大棒”味儿!
□黄 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