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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不能用来傍大款

来源:新浪财经 时间:2008-12-28 19:36:30

  董振国

  山东最近发生了两件地方政府“热心”为企业老板“埋单”的事:一是某地方政府出资赞助民营企业老板读MBA,一是某地方政府花钱为当地房地产企业做广告宣传。此举有违社会公平。

  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是公共财政,其职能范围主要是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目的,以追求公共利益为己任。公共财政是一种服务财政,是一种民主财政,也是一种法制财政。公共财政的天平向哪里倾斜,这里有杆秤,是倾向于群众还是老板,体现出地方政府的执政理念。公共财政为企业和部分老板等少数人服务,暴露出地方公共财政的运作缺少监督机制,具有很大随意性。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中央反复强调,地方财政资金应优先向事关民生的事情倾斜,保民生是重点。当政府在为老板们热心服务的同时,有没有考虑群众生活中还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当政府在为老板赞助上学的时候,是否考虑过当地还有失学儿童,还有因贫困上不起学的学生?当地方政府为房地产企业宣传促销的时候,是否考虑到当地还有老百姓住房困难,还有人没房住?

  地方政府可能有自己的考虑:这些老板是地方的“摇钱树”。一些民营企业老板可能对地方财政贡献大,房地产企业更是地方财政的支柱。给他们一些扶持奖励,也是培植财源。但民营企业家是纳税人,普通公民也是纳税人,不能因为他们纳的税多就给予特殊照顾。公共财政应当一视同仁,绝不能“嫌贫爱富”。

  政府关心民营企业有很多正当的途径,如给他们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等。其实,企业和企业家真正需要的也不是这种象征性的关心。政府还是该多花些心思,多做些事关百姓冷暖的实事,少干些“讨好”老板的“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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