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特约评论员 李华芳
根据银监会和央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浙江省近期出台了《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将从7月起在省内各县市推广小额贷款公司,也就是将原本市场需要的“地下钱庄”合法化。
这是否与当前的宏观调控政策方向不符呢?因为面对高涨的CPI,央行不断收紧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以遏制通胀,追求短期内的宏观经济稳定似乎成了央行的唯一目标。而小额贷款公司却意在向市场注入资金。
其实不然。尽管短期内经济大起大落会对社会和经济主体带来伤害,但如果宏观调控政策使得长期范围内经济增长受到影响,甚至停滞,那也会造成不容忽视的损失。最坏的结果恐怕是经济陷入“滞胀”,即经济停止增长,大量失业,同时通货膨胀高涨。而在稳定和增长这两个目标之间,中国的宏观调控显得摇摆不定。
前一段时间央行不断调高准备金率,使得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受到了较大影响。此举意味着银行需要把更多的钱用于准备金,如此一来,能用于发放贷款的数量就会减少,流通中的“钱”也会减少。这也正是央行前一段时间货币政策的立论基础。但仔细研究央行《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收支表》不难发现,各项贷款的数量一直不断增长,2008年1月各项贷款总计26.97万亿元,5月已经增长到28.29万亿元。这说明央行试图通过调控准备金率来达成对抗通胀的目标并没有实现。
既然有新增贷款,何以中小企业还会叫苦连天?浙江的民营企业又为何要通过利率奇高的地下金融手段来筹集资金呢?一个合理的解释是,这些在银行存款准备金收紧情况下新增的贷款,并没有到达中小企业手里。也就是说,收紧银行准备金率,对于国企央企的影响要远远小于对民企的影响。
国企在从紧的货币政策下依然有渠道获得贷款,但民企的日子显然没有那么好过了。浙江又是一个民企大省。在这种情况下,浙江省几度上书发改委要求改善中小企业生存处境也就不足为怪了。当公共合法的募集资金的渠道受到限制时,地下的私人渠道就会被催生出来。浙江发达的民营经济也一定程度受益于其非正式的地下金融制度。以浙江温州的“地下钱庄”为例,其能够快速便捷地为中小企业提供短期贷款,以解企业的燃眉之急。这种基于市场自发生成的金融服务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容于政府,法外运行的机制也被认为是“非法”手段,其发展就受到了限制。考虑到在紧缩的货币政策下,浙江的民企本来就很难得到银行贷款,如果进一步限制其法外融资渠道的话,就相当于直接切断了这些企业的血液循环。一旦这些企业大举倒闭,就会出现大量失业,不仅会影响经济增长,进而也可能会引发新的社会成本。
而将“地下钱庄”合法化的意义就在于能给予企业资金,盘活企业,为经济增长注入血液。尽管稳定与增长之间的关系可谓“剪不断、理还乱”,但有一点很明确:政策的短期稳定作用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长期作用不能截然分开,偏向任何一方的极端政策都会出现问题。对此,决策层既需要取舍也需要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