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资讯综合报道】近日,工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处长王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快捷支付一直处于“违法”状态,而银行为此承担了相当法律风险。
王鈜表示,2011年8月,银监会出台了《关于加强电子银行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对于由第三方机构完成安全认证的电子资金转移与支付业务,应至少在首笔业务前由账户所在银行通过物理网点、电子渠道或其他有效方式直接验证客户身份,并与客户约定双方相关权利与义务。支付机构在这一点上非常坚决,他们坚决不同意客户开通快捷支付首笔业务时到银行签约的这种安排。这意味着,2011年开始,快捷支付一直处于“违法”状态,而银行为此承担了相当法律风险。
王鈜同时表示,“工行会一直坚持我们的意见,因为这个事关客户安全。”
针对该说法,支付宝官微25日发文回应。该文从五个角度反驳了工行的“快捷支付违法”的观点,称快捷支付采用非公开的专线校验方式,比跳转网银更安全。支付宝这种校验方式与86号文规定的“其他有效方式直接验证客户身份”不矛盾,所以并不违法。
该文章同时指出,工行本身也开通了快捷支付业务,为何知法犯法,并质疑四大行带头限额是否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