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更加残酷的事实是,华北制药等企业苦苦支撑生产的廉价药销量正在逐渐下降。2010年以来,青霉素全国使用量正以每年5%以上的速度递减。
是谁拒绝了青霉素?众所周知的是,在医药流通市场,医院占据了药品销售量的70%以上。另一个已经不是秘密的行情是,上世纪50年代国家为了弥补医疗卫生事业经费不足,制定了“以药补医”的医疗体制,允许医院加价销售药品给患者。
几十年来,在“以药养医”体制下,加价愈演愈烈,造成了严重的看病贵问题。为了解决医院无节制加价问题,200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对药品价格实施最高零售价管理,同时规定“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
当加价比例被明确规定后,新的问题出现了。医院趋向采购高价药,药价基数大,加成绝对值就大,医院赚取的利润就更多。手握处方大权的医院为了获得更多的加成,转而使用高价药。
最明显的对比是,针对同样的病症,医院销售一支不到1元的青霉素和20多元的头孢,加成利润相差几十倍。有数据显示,三级甲等医院的药品收入占据医院总收入的50%左右,二级医院这一比例更高,这成为医院的主要收入来源。在明显的利润差异下,廉价药进入医院,最后到达患者手中的道路变得更为曲折。
“谁当院长也没办法,人总要吃饭。”在安静的办公室里,王发强的声音有些大。这位武警总医院前院长坚信,是盈利把医院逼上了开高价药的不归路。他讲了一个通俗到“小学生都能明白”的逻辑:国家只承担不到30%的医院运营经费,医院的检查、手术、诊断等医疗服务不足以养活自身,剩下的只能靠市场手段去赚得,药品加成是唯一可选的方法。
王发强之前任职的武警总医院因属军队序列,所需费用国家给予基本保证,这使他有点庆幸,起码自己没有衣食之忧。
然而其他医院的院长就不如王发强这么幸运了。在北京国际饭店一楼的会客厅里,全国政协委员施耀忠告诉记者一个现实,公立医院80%的收入都来自于医院自营,财政对医院的拨款少到连基本的生计都无法维持。
资深医药人或许都明白一点,廉价药并不意味着疗效廉价,与医生开的高价药相比,疗效可能没有太大的差别。
“如果我的孙子感冒了,我一定先给他用青霉素。”王发强肯定地说,“十多年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导致了一系列严重的问题。药价虚高和虚低并存,不少药品的价格虚高数倍乃至数十倍,而‘唯低价是取’的药品招标又让不少药品的中标价虚低严重,影响供应和质量;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体系混乱,商业贿赂盛行,大处方、滥用药十分严重。”
201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提出公立医院改革将取消药品加成。两年多时间过去了,北京市仅在友谊医院、儿童医院等5家三甲医院试点取消药品加成,这不足北京三甲医院总数的十分之一。

“低价药目录”试点
在3月4日由中国医药(23.38, 0.00, 0.00%)企业管理协会等中国医药行业24家协(学)会共同举办的2013年第五届“声音 责任”医药行业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上,医药界代表、委员们及行业协会联名呼吁:取消政府主导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归还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权和定价权。
这份联合建议指出:“招标本来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比较好的市场化采购方式,但目前我国政府包办的药品招标政策严重异化,成为药品进入市场所执行的‘二次行政管制’,实质上是把药品进入医疗机构使用的正常市场行为变成了行政审批,并且同种产品不同区域(省、区、市)年年审批一次,招标主管部门成了药品领域的最大审批权机构。这一事与愿违的结果是因为政府主导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存在许多无法克服的问题。”
联合建议认为,取消政府主导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归还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权和定价权主要好处有:一是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二是医药企业无需开展“高定价、大回扣”的违法竞争,只需以质量、品牌、规模、创新和价格开展正常的市场竞争;三是有利于提高医药行业的集中度,规范医药购销秩序;四是有利于药企集中精力和财力进行药品研发与创新。
年初,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联合宣布,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定点生产试点”,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企业定点生产用量小,但临床必需的基本药物,规定统一的医疗机构采购价格,保证定点生产企业合理盈利。3月10日,安徽省物价局在官网上挂出该省首批廉价药品目录,其中327个品规全为基本药物,标准为日均费用西药不超过1元、中成药不超过1.5元。有人认为这是全国版“低价药目录”的试点,不少药企也对此寄予厚望,以期改变廉价药不断消失的现状。然而,廉价药消失的背后,是在医药这个特殊行业里,市场无形之手与政府有形之手的互补互斥,行业利益与职业准则的你进我退,要真正改变廉价药的命运,一纸规定还远远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