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5日,548名职工在得知董事会侵占了职工的股份和权益后,联名上访,向公司讨还公道。
3月19日,董事长许荣德召开职工大会,在大会上许荣德承认职工所上访内容都是事实,并向职工表示歉意,要求选举职工代表,成立特殊事务处理委员会。特殊事务委员会成立后,董事会拿出一份处理意见让职工讨论。职工将意见汇总到特殊事务委员会后,于4月9日向董事会反映情况并提出改进处理意见,但在4月9日当天董事会就做出了不同意职工意见,维持原有结果的决定,但并没有及时通知特殊事务处理委员会,而是到4月12日特殊事务处理委员会找董事会询问结果时才拿了出来。会后,代表将结果向在外焦急等待的职工传达了董事会的决定,职工们感到在公司不能得到解决,纷纷自发到黑河市政府去上访。
“黑宝山煤矿的矿长和股东们的龌龊手段很多,通过常规手段去法院告状是很难告赢的。他们有的是钱,工人们不但没钱,还没什么文化。只能通过上访和网络媒体来寻求正义。但我相信正义还未被泯灭,世上还是好人多。虽然矿长股东们有钱有权,还多次扬言说:‘告吧!你花1万我们拿1个亿去平事,看你们能告赢?’但我相信正义总会战胜腐败的,去告状也许会败诉,但我们不会放弃努力。”张宝表示。
张宝还表示:现在该企业法人许荣德等人已办好了出国护照,但具体意欲是什么不得而知。
北京汇鹏律师事务所邢亚深律师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这件事的本身是,国有企业改革中,国家是以零退出,由全民所有企业改为民营股份制企业。是为了广大职工自身利益的一次重大举措,是把企业完全交给广大职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模式。也就是说,该矿全体职工在体制改革初期,人人依法享有原始股权。随后每人又出资3500元上限不等的钱,应该认定为增加股份资本金的钱,而不是原始股份。同时,将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准予将采矿权价值560.77万元减免的钱,应视为再次增加股份资本金。
在这起事件中可以看到,该企业的现有持股人(该企业现在的领导、董事会成员),不仅隐瞒了职工的原始股份权,也隐瞒了当时国家减免的巨额资金。同时,还强迫职工们领走增加资本金的资金(每股3500元)名义为退股的违法行为,一次性侵吞了职工应有的股份,从而达到他们非法侵吞巨大数额的国有资产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