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手”是太极拳的一种训练方法,是一种拳术。
如今,它却被诠释为一种司法权术,拳术演变成权术后,便成了保护罪犯逃脱打击,协助罪犯掠夺他人财物的手段。
猫帮老鼠听起来荒诞无稽,但在新疆的昌吉却是一种心照不宣的公开“游戏”:他们游戏法律尊严,游戏公平正义,也游戏国家和政府的形象。
这一切,都是在“打黑”的名义下进行的。这一切,都由一个涉嫌数罪的黑手在操控着他背后的那些推手……
涉案者参加“打黑”与公安帮涉案者接管公司
公安案卷显示:卓志兴有个海南人卓海的身份证。但他的真实身份其实就是福建省莆田市东庄镇人卓志兴。生于1973年。与当年把当修锁匠的他带进商业圈的吴俊柏是同学、老乡和朋友。2003年,他们在新疆成立了新疆亿豪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亿豪),吴俊柏出任董事长,卓志兴任公司经理,几年下来,二人创办了乌鲁木齐天山医院、西北女子医院、华天医院等17家民营医院。
2009年初,吴俊柏发现卓志兴贪污公司220万资金,便查账。卓志兴先下手为强,通过与公安的关系举报吴俊柏“命令手下生吃胎儿遗体;命令手下杀死三个维族人;强迫手下少数民族吃猪肉;组织少数民族姑娘到福建莆田卖淫……”
很快,自治区公安厅组织专案组调查。结果,发现所有举报全是子无虚有。
明知卓志兴与吴俊柏有利害冲突,专案组并未对其举报的真实性和意图有所警觉,避免陷入误区。相反,他们把吴俊柏往“黑社会”上靠。调查吴俊柏的黑社会问题时,发现在天山医院伤害案、五洲男科医院敲诈勒索等案件中卓志兴都涉嫌犯罪。
对卓志兴的犯罪嫌疑,有的被专案组“忽略”了,但是,公安专案组却把天山医院伤害案、五洲男科医院敲诈案则“嫁接”到了吴俊柏的头上。
公安这种做法后来被律师和专家斥为“选择性执法”。仅仅“选择性执法”也许还只是个没有公平正义的问题,比丧失公平正义更可怕的是他们让卓志兴介入了 “打黑”活动。
专案组是拿着卓志兴提供的名单抓人,我们一抓一个准!
2009年12月,专案组共抓32人。卓志兴和他的手下协助将13人抓到专案组并对部分人刑讯。12月3日凌晨1点,天山医院院长助理王娟准备到医院检查值班情况,刚出门就被卓志兴的妹夫陈光添等人抓到专案组办案的银星宾馆,当着专案组的面王娟被陈光添等人暴打——打得王娟差点从窗子上跳下去。激愤之中,王娟责问办案人员,“警察为什么打人?”警察答道:“打你的不是警察,是你们卓总派来协助我们办案的。”
卓志兴的辛劳很快有了回报。刑拘亿豪公司吴俊柏、柯东红等人的第二天,就有公安人员陪着卓志兴、黄金叶开始接管亿豪公司及下属的17家医院,并将各医院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全部强行更换。公司财务人员吴有宁刚对这种接管、更换方式表示不满,卓志兴就指使保镖将其打得7处骨折。打完,行凶者还问:报案吗?公安就在卓总的办公室里!
有不服气的真找到银星宾馆质问办案人员:为什么你们只查2009年吴俊柏管理期间的账而不查2008年之前卓志兴管理多年的账?办案人员不屑一顾地答道:“查2008年以前的账,这公司的人都得进去。”
原来公安是怕卓志兴“进去”。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公安部1989年3月15日发布的《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不得干预经济纠纷”。而本案专案组的警察动用公权,帮卓志兴人“接收”亿豪公司和17家医院,甚至到看守所协助卓志兴找在押人员签署转让股权的协议,配合卓志兴掠夺他人数亿资产,严重违反了《通知》精神。
庭审中,公诉人为涉案者卓志兴公开辩护
检察院的职能是对公安机关的侦查与法院的审判进行监督。
数位律师却说:如果说吴俊柏是黑社会,那昌吉检察院的公诉人在庭审中“完全成了本案真正黑社会分子的代言人!”
律师们所说的“真正的黑社会分子”指的是卓志兴。这种说法,昌吉检察院也应该是认可的。2011年7月4日,新疆昌吉自治州检察院以昌州检公刑诉(2011)14号起诉书指控亿豪公司董事长吴俊柏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同案主犯卓志兴,昌吉州检察院的起诉书说,将 “另案处理”。
昌吉检察院要对卓志兴“另案处理”并非无稽之谈。在公安的侦查卷中,很多证据显示:2009年3月,经卓志兴策划、指使,李海东、房昭兴等人到五洲男科医院闹事,找媒体曝光,敲诈五洲男科医院。每天,“卓志兴都要听取李海东汇报,下达指示,落实进展”。
卓志兴指使财务人员销毁17家医院长达五年多的财务凭证,公诉人在法庭上为卓辩解:“作为家族式民营企业,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不足为奇”。而同案关光太、张红斌(主动自首的)与吴俊柏案本毫无关系,他们仅仅销毁一家医院一年中的部分财务资料,公诉机关将其列为刑事被告,关押一年多还不准取保候审。
从案卷材料中可知,2009年12月2日至2010年12月,亿豪公司原经理柯东红等人一直被专案组关押在银星宾馆或看守所里。但在卓志兴办理的工商变更登记有关手续中,却出现了这样的材料和文件:
2010年4月27日,柯东红与卓志兴签定《昌吉五洲女子医院股权转让协议书》,“柯东红同意将该院29%的股权依法转让给卓志兴。”“双方就87万元转让款支付等问题达成协议……”
5月12日,柯东红又与卓志兴、游志和等人开了两个股东会议,决议“同意免去柯东红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职务。聘请卓清恩为公司经理”,“同意柯东红将250万股份转让给新股东卓志兴”。同一天,柯东红与卓志兴完成了250万的股权交割,在“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上签字画押。
5月25日,柯东红有与卓志兴、安卫岭、吕世福等人开股东会,交割股权……
被关在看守所的陈国强更神奇,2010年5月30日,他居然到了乌木鲁齐市公证处!一份“委托书”上写着:我陈国强是乌鲁木齐西部医院股东之一及法人,现因身体欠佳,不能到现场参加股权转让、法人变更登记手续等事宜,特委托瞿豫疆为我代理人,将陈国强变更为陈金亮,陈国强55%的股权转让给卓志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