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购之前县政府举行的预投标中,来自东莞、常州、潍坊等地的60余家企业前来投标——江苏常州一家企业以9800万元成为最高出价,而汇胜股份仅以标底8700万出价。然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在山东省产权交易所进行的最后投标中,仅汇胜股份一家参与,且以底价竞标成功。
对于此次合作,平原县政府网站平原新闻网曾载文《合作春风,唤醒沉睡的资源——汇胜集团成功盘活翔龙纸业的始末》予以报道。文章援引“县里主要负责同志”的话说:“与汇胜合作虽然可能损失了眼前利益,但我们看中的是合作后将带来的长远效益。”
所谓“损失了眼前利益”,是否意味着国有资产贱卖?汇胜股份缘何得以底价竞标成功?
另外,从招股说明书重组收购章节可以看出,汇胜股份历史发展过程中似乎也有集体资产流失的影子。
汇胜股份的前身(凤凰纸业)最初是由具有集体经济背景的华星集团的主要管理成员自愿出资设立。华星集团于2000年对其下属企业潍宝纸业向工行奎文支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潍宝纸业因无力偿还最后被工行奎文支行申请拍卖程序。凤凰纸业于2001年1月14日拍得潍宝纸业主要资产,并与华星集团签署了《拍卖成交确认合同》。
但在支付拍卖价款的问题上,凤凰纸业并没有立即支付1.39亿元拍卖款,而是通过与工行奎文支行签订贷款协议,用贷款得到的资金支付了拍卖价款。直到2007年12月,凤凰纸业才归还了上述银行贷款。
“经过了追偿、拍卖的程序,集体财产就成为几个人的财产。从实体上看,华星集团的管理层是否存在类似使集体资产流失的问题?”业内人士质疑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