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条例并明确规定了对事故单位、责任人瞒报、谎报等行为的严格处罚明细。
然而,近日我报记者在对发生在河北省邯矿集团棚户区改造项目工地的一起工人死亡事故的采访过程中发现,该起事故非但没有按照规定上报,且各主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记者的事故反映后更是推诿扯皮、毫无结果。究其原因背后,令人生疑!以下为我报记者对该起事故的相关调查。
陶一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工地
2012年4月3日,冀中能源邯矿集团陶一矿棚户区改造工地发生事故,一名建筑工人在工作过程中不慎坠楼身亡。
死者李成会,男,62岁。河北省肥乡县肥乡镇郭家堡村人。在死者异常简陋的家里,其家属告诉记者:李成会生前一直在陶一矿棚户区改造工地从事建筑类工作,日工资90元左右。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及好友多次找到项目的包工头,最终私下达成赔偿协议,总赔偿款28万元。
在陶一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工地,七栋低层住宅楼主体已经完工。记者经走访工地附近居民、小商店老板等目击者证实:4月3日确实有一名肥乡籍建筑工人从项目楼上摔了下来。同时在项目施工现场记者找到了正看守工地的两名肥乡县工人,在谈及4月3日的事故情况时,两人异常警觉避而不谈。
据陶一矿办公室主任介绍:该项目为陶一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二期工程,关于4月3日的事故情况其并不知情。因为整个陶一矿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部由上级单位邯矿集团统一部署安排,跟陶一矿没有任何直接关系,并让记者到社区去了解情况。
在陶一矿社区,一位主管领导称:棚户区改造项目是由邯矿集团统一招标的,其中由好几个建筑公司在从事施工。具体死者从事的是哪家建筑公司其很难查清,社区只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日常监管及项目进展情况。
据死者家属与记者谈话中提到,该项目的归属地域为邯郸县。那么邯郸县建设部门对此情况又是否知情呢?在邯郸县住建局建管科,一位胡姓主管明确表示关于4月3日陶一矿棚户区工地事故情况没有接到上报。并对记者所了解的事故情况做了详细记录,声称马上调查。15天后,当记者向该局电话询问事故的初步核查情况时,这位领导却回应:已经去了事发现场进行调查,但项目工地不属于邯郸县管辖。具体哪个县管辖,自己也不清楚。
7月19日,记者通过邯郸市安监局事故举报热线将这起事故的情况电话反映至该局,接线人员并做了详细记录。31日,当记者询问邯郸市安监局对该起事故的初步核查情况时,事故调查处一位领导竟称不知道。更令人震惊的是之后记者再次拨打邯郸市安监局事故举报热线与该局事故调查处电话,两部电话全部变为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