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新型农村社区,让农民有一个干净整洁、功能齐全的居住环境,这本是一件好事。然而,凤阳县总铺镇天津铺村有百姓向记者反映:该镇以建设“新农村社区”为名,在无合法手续前提下,违法占用耕地进行商品房开发,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而且损害了农民的根本利益。
村民:镇政府“协助”开发商征地建房
接到投诉后,记者驱车赶往凤台县总铺镇。在该镇天津铺村委会附近的农田里,记者看到一排排新建的小洋楼,大概有近百套。/2012/0720/47934.html
记者:这些小洋楼所占用的耕地是哪个村子的?
百姓:是我们天津铺村何赵(音)组的耕地。
记者:是政府征收的吗?
百姓:不是,是政府帮助开发商从我们百姓手中强买的,每亩地28000元。
记者:开发商是哪个地方的?是谁?
百姓:是附近临淮镇上的一位老板。
记者:这些房子现在多少钱一套?
百姓:16万5千元一套。
记者:现在卖完了吗?都哪些人在这买房的?
百姓:现在剩的不多了,本地的外地的都有在这买房的。
镇书记:属于新农村建设 国土、建设部门认可就行
就天津铺村占用农田开发商品房一事,记者随后联系了凤阳县总铺镇党委书记魏明星。
魏明星书记告诉记者:我们这不叫商品房开发,是属于新农村建设。我们是通过土地置换将附近百姓集中一起建房。
记者问:那你们有国土、规划、建设部门的相关批复吗?
魏明星书记则表示:我们这里百姓建房都不需要这些批复,只要国土和城建部门认可就行了。随后,魏明星书记以还有事为由,挂了记者的电话。
当天下午(7月16日),一位自称是总铺镇国土所姓王的所长给记者打来电话,他表示记者反映的那块耕地,用地手续合法,不存在违规开发。记者希望王所长能提供合法用地手续。王所长表示明天通过传真给记者提供。
第二天(7月17日)上午,王所长打来电话告诉记者:今天我们镇上停电,没办法发送传真,我明天传给你。
直到记者发稿时止,并未见到王所长所说的那份合法用地手续。
观点:只要改变了土地用途都应完善手续
对于凤阳县总铺镇天津铺村占用耕地建房现象。一位资深媒体人士指出:如真是政府批准的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理应给出土地规划部门审批的相关手续,来证明事实,说明情况。即使是新农村建设项目,也不该打着新农村建设的招牌,变相搞房地产开发,对外公开销售此楼房,从中谋取私利。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一旦改变了耕地的用途,征收的耕地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非法占用土地达到一定面积的,还涉嫌刑事犯罪,将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