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维真 实习生 张海江)近期各大媒体对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集资房世纪家园楼盘业主抢房事件进行了大量的报道,引起了当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由于案情复杂,调解工作还没落实到位,业主依然苦苦没有分到自己该得的房子。为此,本报记者多次来到横山县进行调查,世纪家园楼盘业主抢房事件始末逐渐浮出水面。
抢房事件缘起开发商股东矛盾
5月6日,本报记者追踪调查横山世纪家园楼盘业主抢房事件,根据业主反映,世纪家园共取的9.59亩的土地使用权,是一块不规则的“凹”形地段。其中有李兴富买旧城租的1.86亩,李兴春买班庄后硷组的1.68亩,有张治富买横山镇2亩、暖水峁1.5亩,借李兴春名义买班庄则小组0.99亩,借康晋恺名义买郝家沟组0.683亩,借王占府名义买教场洼组0.72亩。2009年3月8日,张治富吸收陈海发和闫占和合伙,与54修建户共同签订了开发世纪家园楼盘的协议,2011年底开发世纪家园楼盘修建完成。当时所有土地均按每亩八万元左右的价格买成,但陈、张二人却以每亩18万元的价格上报,盗用建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资质,伪造虚假合同、虚假承诺,通过土地部门就顺利审批,进行了招拍挂程序。
随后陈海发又采取非法手段将招拍挂中国土局返还给土地所有权人的农林土地补偿金和土地安置补助费200余万元全部私吞,从此陈海发堂而皇之地成了开发商,据有关业主告诉记者,陈、张、闫在开发过程中不按审批图纸进行规划、施工,向西侵占20多米,却不知所有建设手续从何而来,依据是什么,城建部门是如何监督把关的,城建部门与开发商是否存在不可告人的秘密我们不得而知。
2011年,横山县人民法院民调中心介入调解此事,组织人员详细清算了张治富与陈海发的账务;2011年10月19日,县人民法院又组织了多方部门参加的听证会,确认了世纪佳缘的开发商为:张治富、陈海发、闫占和。但至今均没有公布任何结果。之后,由法院副院长刘子元负责调解世纪家园的分房,但刘子元却在调解中没有按照原有协议调解,据当大部分业主反映刘子元在调解分房中带有欺骗众多联建户,处理严重不公正,完全按陈海发的分房方案进行的 。2012年3月4日,横山县人民法院和开发商在榆林市佛达角酒店进行分房时,出现了修建户中的14户被拒之门外的情况,然后陈海发不承认与张治富的合伙关系,随着陈、张二人的矛盾激化,导致修建户分房的意见大大增加,最后产生了抢房事件,并且越演越烈。
5月7月,本报记者对横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子元进行了采访,他说,我们法院正在能力做工作协调此事,现在是大部分业主分到了房子,还有没分到房子的7户业主,主要是由付款金额不足、光出地不出钱的业主问题引起的,只要他们把修建费和土地费补齐,将很快可以分到房子。只要把张治富与陈海发的矛盾解决了,业主分房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抢房事件扯出国土局违法出让问题
据世纪家园楼盘业主反映,现在的世纪家园楼盘土地使用权合法人陈海发,当时根本不在54户修建户之中,横山县国土资源局是怎么样将土地出让给陈海发的呢?
未统征,神出鬼没的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进行拍卖,土地的挂牌出让,当时在横山县都是由单位或个人先购得土地,再向国土局写承诺书,然后进行挂牌定向出让。世纪家园楼盘的土地在横山县城建局给县国土局函[横政建函(2006)16号]是让给张治富挂牌出让的,而县国土局在挂牌出让前,54户购地户未做任何承诺,陈海发向县国土局提供一整套虚假手续,县国土局就将该土地挂牌出让给陈海发,陈海发没有出一分钱购地款,还在国土局领取了200多万的土地补偿金和安置费。陈海发于2007年1月16日向县国土局提出书面申请,县国土局于2007年1月25日出具了资格确认书,2007年1月30日出具了报价确认书,2007年2月9日出具了成交确认书,整个挂牌出让活动不足30日,陈海发就轻而易举地成为了土地使用权的“合法人”。按县国土局与陈海发的成交确认书中明确规定,竞得人应当在2007年3月9日前持成交协议书到县国土局签订出让合同,直到现在都没有签订出让合同,应视为放弃竞得资格。本该在2007年3月9日签订出让合同时就应向国土局所交的出让金、管理费815600元,直延至4月6日,所以陈海发明显是违约。而且,2007年2月9日就挂牌成功的土地,国土局却在两年多后的2009年10月26日才出具陈海发挂牌土地平面图记事,是完全不符合法律程序的。
横山人都清楚世纪家园楼盘的土地是张治富与54户联建户出资购买的土地,按横山城建局函,县国土局应挂牌出让给以张治富为代表的54户购地人,土地造成矛盾重重,应该承担责任。
2007年8月世纪家园开工建设,在处理地基时部分原购地户得知土地挂在陈海发名下,害怕上当受骗,阻挡工程建设,工程停止。经过近两年时间,张治富与原购地户反复协商,承认了原购地户应得的房屋,于是在2009年3月8日,以原购地户为乙方与张治富、陈海发为开发商的甲方,达成了一个极不规范的修建协议。因有13户不同意国土局将土地所有权挂在陈海发名下而拒绝签字,直至现在还有许多争端。2009年7月张治富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歪理强行开工。让人感到意外的是2011不工程竣工后陈海发不知因何原因公然否认2009年3月8日的修建协议,自认为世纪家园的土地出让在他的名下,不承认与张治富的合伙关系,也不给部分原购地户分配住房,导致了抢房事件的发生。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本报记者拨通了横山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以有什么问题直接拨打国土投诉电话为由拒绝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