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7日,天津市正式发布《天津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补充通知》(下称《通知》),对天津股权企业备案提出了具体要求:凡实收(实缴)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存量股权投资企业备案需提供实收(实缴)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验资报告或托管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股权投资企业中单个出资人出资金额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等。
除此之外,《通知》还规定,超过两年未完成备案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应申请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或注销。
“自去年9月份‘675号文件’出台后,监管部门就逐渐加强了对私募股权类企业的规范力度。” 刘昆昆说。
一位接近天津市发改委的人士透露,自去年12月份到今年3月份,仅仅批准设立了不到10家私募股权类企业。而从4月份开始,未曾新批准设立私募股权类企业。
“现在监管层正在研究新的注册、监管办法,可能将于本月底前推出。”这位人士说。
这位人士还强调“政府肯定不会搞一刀切式的简单模式,把所有私募股权企业的出路堵死,重点是清理违法企业,对合法经营的企业不会有太大影响。”
对于这场监管风暴,有投资者提出质疑,“政府早干什么去了?大量的空壳公司如何拿到工商部门注册资本数亿元的营业执照?如果从一开始政府的监管就如此严厉,还会有那么多骗子公司吗?”
张明(化名)是天津一位资深私募股权基金方面的律师,他对记者表示,对于全国各地投资受骗者来说,天津政府的行动滞后了。由于政府对私募股权基金的进入门槛设置较低、监管不力,导致了天津市私募股权基金鱼龙混杂。
“很多私募基金都是空头基金,账上一分钱也没有。只需花一两万元的成本,也不需要验资就可以成立一家注册资金上亿元的私募基金。”张明说。
对于政府为何监管不力,天津私募股权协会的一位工作人员认为,政府也有自己的苦衷。
2008年3月,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的《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其中一个重点内容就是发展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把天津逐步建成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
大力发展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将建设全国私募股权投资中心作为推进滨海新区金融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对建立与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目标和国家对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战略定位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具有重要的作用。
而此时,北京、上海、深圳、苏州等地,也纷纷开展了推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改革试点工作。由于各地政府采取了上述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政策,并没有明显优势的天津,采取低准入、轻监管的策略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
统计数据表明,截至2008年8月底,在天津滨海新区注册登记的基金类企业逾100家。截至去年底,天津累计登记注册股权投资基金企业2396户,注册(认缴)资本4409.51亿元。其中注册的股权投资基金总户数则占了全国的2/3。
在私募企业井喷式发展的背后,是无序的野蛮生长。“在融资洽谈会上,有些私募基金企业公然推选非法集资项目,却无人处理。这样一来,很多原本经营规范的企业,也采取了违法方式经营。”张明律师说。
“政府的法规政策,应该具有前瞻性、稳定性,忽冷忽热的政策不利于构建良好、有序的市场环境。”经济法专家吴景明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