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新绛县新城区占用龙兴镇寨里、窑头、正平坊、王庄四个村的5000余亩农田,2007、2008年先是以每年每亩1100元租用农民耕地,2009年又强行征用,强征中致使多名群众受重伤。5000余亩土地上部分建成党政机关办公楼、部分开发商品房,而大部分却荒芜长达4、5年之久。
新绛县是否涉嫌套取国家资金?
粮食直补,全称粮食直接补贴,是国家为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增加农民收入,国家财政按一定的补贴标准和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对农户直接给予的补贴。而补贴原则则是:1、按照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2、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用的耕地不予补贴;3、补贴不得用于高效农业,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常年常年不种粮的,不予补贴。
山西省新绛县新城区所占土地5000余亩,早在2007、2008年就陆续建成了局委办公楼、商品房开发,可是这些被占的土地实际上却继续享受着补贴。而按照相关规定,这些土地早就应该核减掉,不再享受补贴。然而在新绛县,这一切似乎都变了味:该补的没补贴,不该补的的反而享有补贴。
荒芜五年的土地
“在我们这里,有几个村子的土地几乎都被征完了,现在像我这样有地可种的人很少。”5月7日,记者在新绛县龙兴镇采访,当地一位李姓农民告诉记者。
顺着这位李姓农民手指的方向,记者放眼望去,但见新绛县新城区已建好的和正在建设的商品房小区约有七、八个之多。
“土地已被盖上了商品房,真的还在享受着国家粮补政策吗?”面对记者的疑问,李姓农民立即联系上了一个土地早已被征用的农户。在这位农户出示的一个印有“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字样的存折上,记者看到了该农民在土地被征用后几年内的粮补收入记录。“确实,我的土地被占用4年了,但我每年都享受国家粮补政策。”这位农户实在地说。“他们不种地却在享受国家粮食直补,而我们这些种地的反而没有,这是什么道理?!”这时,旁边一位王姓农民气愤地指责道。
土地上建起了商品房依然可以拿粮补,种地的为什么没补贴呢?先前的李姓农民接过了话茬:“啥给补不给补的?还不是当官的一句话!像我们现在种小麦的,有的给了补贴,有的一毛钱也没给。凭啥?依我看,凭的就是关系,谁和他们关系好了就发,关系不好了就不发。你看看新城区内的这些商品房,这些商品房占的土地早就不种庄稼了,但还在拿着国家粮食补贴,这不是在欺骗国家吗?”
为什么该享受补贴的农户没有享受补贴?不该享受粮食直补的反而在领取着补贴的钱?集粮食直补操作、运行、监管于一身的新绛县财政局有没有对此进行监管,又是如何监管的?对于群众所说的财政局借粮食直补的名义套取国家资金一事,新绛县财政局又是作何解释呢?
在新绛县财政局,办公室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我们所有负责的领导都不在。粮食直补亩数是由龙兴镇政府统计报上来的,你们去龙兴镇政府了解吧。”
对于为什么该核减的土地没有核减掉、真如群众所言套取国家资金一事,龙兴镇政府赵主任说:“我们领导都不在,你们改天再来吧。
近3000亩良田何时不再荒芜? “土地是农业的命脉,是我们的命根子。强行征了我们的土地都几年了也不建设,也不让耕种,这种做法是否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 村民们看着这些白白撂荒的耕地都感到惋惜、痛心,其对此不满情绪无以言表。
记者在新绛县新城区看到,正在建设的新绛一中南面和东面,土地上全是荒草,一个姓朱的群众预算了一下,少说有近3000亩。
一位姓王的村民说:“我以前在这儿种地,现在看着它撂荒了,实在是心疼人,后来我就想重新耕种,无奈的是,却被干部恐吓,不让我耕种。不过还好,我毕竟养了几十只羊,还能吃这里的草,多少还能增加些收入。他们搞房地产是为了赚钱,难道我们种田保命的权力就没有吗?他们强行占用我们村民的耕地,这些地可都是优质耕地,是我们的保命田啊!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没有了土地我们农民以后靠什么生存?当时他们根本不经我们老百姓同意就强行征地,也没有开听证会,直接把地征走了,不少村民出来阻拦,他们就威胁说妨碍经济发展,要把我们抓起来。唉!现在他们征地真是征疯了,国家的土地政策好,但是好政策到了下边是否有点跑偏?”
有村民算了一笔账,如果用这3000亩撂荒的耕地种农作物或经济作物,每年每亩地按收入1000元,荒了一年多保守一点算,损失的就近300万元,3000亩土地荒芜5年就是1500万元啊。村民说,撂荒耕地还不能单单算经济账,因为这不仅仅是撂荒耕地的问题,而是国计民生的大问题。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建设中的办公楼
为什么土地荒芜长达四、五年之久仍不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复耕?是否像群众所说强行征用土地的呢?新绛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此又是做何解释的呢?
5月7日,在新绛县政府办公室,记者表明来意后,一个工作人员说:“分管县长不在,你们去国土局了解情况吧。”
记者到新绛县国土局采访,国土局办公室王主任表示:“我们局长不在单位,执法大队马队长去运城开会了,没办法接受你们的采访。新城区有一个新城指挥部,那是县政府直管单位,你们去那了解情况吧。”
随后,记者来到新城指挥部采访,也同样遭到了“软拒绝”。“领导交代的,来人找就说去开会了。”一位姓兰(谐音)的工作人员遮遮掩掩地告诉记者。
记者又通过种种方式电话联系到新绛县龙兴镇王镇长,问及寨里、窑头、正平坊、王庄村强征土地、3000亩土地荒芜长达4、5年之久、是否套取国家资金几个问题时,王镇长表示:“土地没有强征,土地荒芜没那么长时间,至于套取国家资金这一块,这个钱镇政府并没花,钱都是直接打到群众账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