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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澳实德庭前和解信托风险告一段落

来源:金融时报 时间:2012-06-13 16:38:00

  6月12日,备受关注的华澳信托起诉大连实德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实德集团董事长徐明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并没有开庭。申请旁听该案庭审的人们被告知,该案当天不开庭,具体原因不详。本报记者就此致电华澳信托,该公司表示,已于6月11日与相关被告达成庭前和解,调解书已由原、被告双方签收生效。该公司还称该方式是处理诉讼纠纷的最优模式,而法院根据原、被告的一致意见制作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生效。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被告不履行偿付义务,原告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不过与人们以前认为的华澳信托与大连实德对簿公堂,可能与“华澳·长信2号-盛和股权投资集合信托计划”无法到期还本有关的猜测大相径庭的是,此次诉讼的信托计划为华澳·长盈11号。华澳信托表示,之所以诉讼实德,是因为发现实德集团总裁和实际控制人失踪,为及时保障信托财产安全和保障投资者利益,提起诉讼是正常的资产管理方式。

  据了解,自2010年开始,华澳信托为大连实德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发行了三款集合信托计划。其中,“华澳·长信2号”2010年8月26日成立,总规模高达21.7亿元,是已知实德系发售规模最大的一款信托产品。华澳信托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表示,长信2号已经正常清算完毕,长信2号信托计划属股权投资项目,华澳信托从信托初始就合法拥有项目公司100%的股权,与大连实德无关联。而华澳·长盈11号集合信托计划,今年1月18日才募集结束,共募集资金6.45亿元。

  用益信托工作室的李旸此前分析认为,华澳信托诉实德合同违约仅是信托可能发生的风险情形之一。虽然市场风险客观存在,但信托公司强化管理,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就可以避免风险,或者降低风险造成的损失。普益财富信托研究员范杰认为,华澳信托诉实德集团合同违约只是信托业非系统性风险的一个正常现象,人们应当平静对待。信托公司在发起成立信托计划时,都会确保风险可控,将可能发生的风险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他说,对于长信2号信托计划而言,华澳信托的风险控制是到位的。根据已经披露的信息,在信托计划成立之初,华澳信托就已安排担保措施:大连实德和自然人徐明向受托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除此之外,还将哈尔滨盛和项目的两块土地作质押。据了解,华澳信托也对长盈11号集合信托计划作了相应的股权质押、土地抵押、连带责任保证、资金监管等风控措施。

  与实德集团有业务往来的还有百瑞信托、方正东亚信托等信托公司。2011年9月底,方正东亚信托成立一款名为“方正东亚·河南大河建材应收账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产品,规模为3亿元,以全部信托资金受让河南大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对河南实德塑料建材有限公司享有的共计3亿元的应收账款债权。新蓝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铁岭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亿股权进行质押,同时大连实德集团和河南大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为本次信托计划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此前,方正东亚信托风险控制部门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大连实德的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预期产生违约情况的话,产品有可能提前清盘。本报记者致电方正东亚信托了解该信托最新进展情况。公司相关人士表示,由于主要高管近日均不在公司,故无法接受采访。

  百瑞信托则于去年11月份为其发售了“百瑞宝盈14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大连实德二期)”,规模为2.265亿元。百瑞信托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该信托计划成立时,以大连实德所持有的铁岭商业银行股权作质押,风险控制措施到位,信托计划没有问题。目前,百瑞信托也采取了相应的一些措施,与铁岭商业银行、铁岭市银监局进行了沟通,一旦发生信托计划不能清盘的情况,将通过清理质押物来降低损失,以确保投资者的利益。同时,该人士表示,将关注即将开庭的华澳信托诉大连实德一案。

  对于华澳信托诉大连实德合同违约可能导致信托业非系统性风险发生的担忧,范杰认为,这种担忧是没有必要的。但他同时强调,信托从业人员一定要树立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工作的意识。李旸也认为,信托公司发行了数量众多的产品,某些信托产品发生问题是不可避免的。面对可能发生的非系统性风险时,信托公司会尽力维护投资者和自身利益,但是投资者也要有风险意识,在理清导致风险产生的责任后,根据具体的情况,应当与信托公司一起承担风险责任。只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流程操作,信托公司就可以做到风险可控。不久前,吉林信托通过有效的措施,及时化解了1.5亿元信托财产风险。吉林信托2011年11月28日成立的“吉信·松花江78号南山建材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吉林信托在贷后自查管理中,发现了项目公司资金流向异常且财务报告有造假疑点等问题,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置。由于发现问题早、措施得力、处置迅速,事件最终得以解决,有效规避和化解了风险,保证了投资者的财产安全。吉林信托发布公告表示,该信托计划早已于2012年3月7日清算完毕,不仅全部兑现了委托人本金,且实现了委托人预期收益率。

  用益信托工作室认为,此次吉林信托的骗贷事件对信托公司及整个信托行业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尽管事后信托公司兑现了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但其中显现的风险是不容忽视的。一方面,在计划发行前,信托公司的尽职调查尤为重要,对于以矿业权、土地、在建工程、项目、住宅等作为主要风控措施的项目,现场调查的重要性比书面调查大得多,而不论是现场调查还是书面调查,其独立性、客观性要有保障;另一方面,信托公司的运行机制及管理方式也需重新审视,在风险控制和风险承受等方面要加强。范杰说,信托作为直接融资的一种形式,从金融中介手中承接项目是一种很常见的形式,信托公司要做到极其谨慎,不能为了拓展业务而埋下风险隐患。他也认为,信托公司接获融资项目后,应当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尤其是要重视现场调查。

作者:  责任编辑: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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