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进展
14个村(社区)承包商未交接
有原来的承包商向记者表示,4月9日,塘厦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曾经召集承包商开会,要求各公司于5月1日前并完成与家宝公司的交接。
这位承包商还表示,根据各清洁公司与各社区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如社区提前终止合同的,需一次性补偿12个月的承包费用,因此财政部门需另行一次性支付补偿金人民币2500万元。
此事在塘厦镇政府看来则是另一个版本。按照杨晓斌的说法,4月9日那天确实开过会,但镇政府并没有“强制要求”原承包商退出,而只是“征求意见”,当然也不排除“当天开会的时候,有关负责同志转述镇党委的意见时有误解。”
据杨晓斌介绍,塘厦镇一直坚持的观点,都是“中标后,也还是要解决原承包商和社区之间的旧合同,才能履行新合同”。至今仍有14个社区的环卫清扫作业仍由原承包商负责。
政府说法
塘厦镇:“工作做得不够”
如此一来,目前塘厦镇的这一环卫工作就面临着两难局面,新旧合同同时存在,无论解除哪一份合同,塘厦镇都可能要承担提前终止合同带来的经济损失。目前,塘厦镇政府要求各社区和承包商继续履行原有的合同,直至各自的合同期满,而镇政府则负责与家宝公司协商。如果与家宝公司的合同最终要解除,应该由谁来为高额违约金买单呢?
“这不可能是由政府财政赔,也不可能由村社区赔。”杨晓斌肯定地说,“至于到底要怎么解决,现在也还没有定论。”
杨晓斌也坦承,目前的两难局面出现的主要原因出在塘厦镇方面,“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法制办等部门在调研、信息准备、审核等方面做得不够,加之镇委镇政府为减轻村社区经济负担的想法急切,导致对相关问题评估不足,致使出现了目前的被动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