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一名不便具名的官方人士则称,“连他们(指立人)财务、出纳、司机的钱都没拿回来,官员抽款他们是要经手的,若有苗头他们哪会陷入?”
“这批债权人说钓鱼式集资的指证,其实子虚乌有。”上述官员认为,“总要有时间留给企业自救吧?否则,政府能参与强制要求人家企业破产清算?”
该官员同时指出,董顺生办学不仅给当地产生经济效益,还带来社会效益,“在法律的范畴内,这点空间与时间应该给予”。
“2005年,地方政府相关人员有提出要整顿立人集团的集资情况,”泰顺县政府一位不便具名的人士透露,考虑到牵涉面广,一时不敢轻举妄动。谁料到最后立人资金链断裂,回天乏术。
另外,当地知情人士告诉本报,政府机构人士部分资金参与借贷,是一种非常普遍的行为,“不愿意承认可能是怕有关部门审查资金来源问题”。
“我的资金是取之有道的。”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官员向记者袒露心迹,“你知道,在一个机构里,你一旦被有关部门查了,就算最终清白的,声誉损失也是必然。事后,你怎么在这个机构里混啊?”
温州一名纪检系统人士介绍,其实,党政机关人士的资金是否可以投入民间借贷,这事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记者了解到,目前的做法是,只要资金取之有道,投资合法合规,“一般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一旦出事,那就得被单位追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