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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睢阳区:被曝国有土地遭非法买卖 主管部门开绿灯?

来源:全国环境保护网 时间:2012-04-15 21:44:53

  导读:近日,有媒体报道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新城办事处北海社区前陈村有村民举报当地有人私自非法买卖国有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据报道显示,记者进行了实际调查,调查显示村民举报属实。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个人违规开发小产权房?

  2012年3月1日,本网接到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新城办事处北海社区前陈村民打来的热线电话。

  举报本村村民组有人私自非法买卖国有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一事,工作人员于下午五点驱车赶往当地进行情况了解。

  据 前陈村村民反应,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新城办事处北海社区前陈村民组人,在位于睢阳区北海路西段路南,法院斜对面偏东,有一块东西长44米,南北宽25米的 集体土地,后此地开发被规划为国有土地。2006年间,李文星与开发商李欣协议,非法以23.5万元的价格私自卖给开发商李欣(注:李欣系原法院工作人 员,因犯错被开除公职,现无业)、杨志霞(系李欣的妻子、现华商银行主任)二人。(附国有土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基本土地制度中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李欣,杨志霞二人在2007年农历二月十二日起,在此地大兴土木,地上建 筑六层大楼,地下一层,共计七层。并非法骗取国土管理部门的相关手续。然而李欣、杨志霞也并非商丘市睢阳区新城办事处北海社区前陈村民组的村民,而北海社 区前陈村民组2006年时,集体60多户村民集体申请建设新农村规划土地,每人以每平方米10元的费用,办证的工本费是60元,每家每户向村里交费数千 元,共计50多万元费用,至今都没有批下来。6年过去了,而李欣和杨志霞利用各种关系,本不是本村村民非法买来的土地的相关手续却能办好,可见,此二人在 当地的有关活动关系却是“非同一般”啊。(附村民证明材料)

  李欣与其妻子杨志霞私自非法买地,而后把楼房建好后私自卖给别人来谋取私利的情 况在当地影响很大。可见一个无业游民和一个华商银行主任,凭什么能够这么神通广大的私买国有土地后开发成小产权房后又能堂而皇之的出售给别人?当地土地主 管部门是怎么进行土地监管的?他的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都是用什么方法办来的?睢阳区新城办事处北海社区三百多名群众想弄个明白。

  对于此事的进展情况,以及当地土管理部门的相关意见,我们也将继续跟踪关注。--------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个人违规开发小产权房?

  2012年3月1日,本网接到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新城办事处北海社区前陈村民打来的热线电话。

  举报本村村民组有人私自非法买卖国有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一事,工作人员于下午五点驱车赶往当地进行情况了解。

  据 前陈村村民反应,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新城办事处北海社区前陈村民组人,在位于睢阳区北海路西段路南,法院斜对面偏东,有一块东西长44米,南北宽25米的 集体土地,后此地开发被规划为国有土地。2006年间,李文星与开发商李欣协议,非法以23.5万元的价格私自卖给开发商李欣(注:李欣系原法院工作人 员,因犯错被开除公职,现无业)、杨志霞(系李欣的妻子、现华商银行主任)二人。(附国有土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基本土地制度中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李 欣,杨志霞二人在2007年农历二月十二日起,在此地大兴土木,地上建筑六层大楼,地下一层,共计七层。并非法骗取国土管理部门的相关手续。然而李欣、杨 志霞也并非商丘市睢阳区新城办事处北海社区前陈村民组的村民,而北海社区前陈村民组2006年时,集体60多户村民集体申请建设新农村规划土地,每人以每 平方米10元的费用,办证的工本费是60元,每家每户向村里交费数千元,共计50多万元费用,至今都没有批下来。6年过去了,而李欣和杨志霞利用各种关 系,本不是本村村民非法买来的土地的相关手续却能办好,可见,此二人在当地的有关活动关系却是“非同一般”啊。

作者:  责任编辑: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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