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安全,在安装燃气热水器时须安装排气管道。
消费者黄女士与其室友郑女士于2011年2月24日,在南昌市孺子路算子桥新租一套一室一厅住房,由于房东不提供热水器,她们便于当天上午在南昌市万寿宫翠花街一家热水器店花330元购买了一台“美的之星”热水器,由厂家或经销商负责安装。当天晚上两人先后使用了此台热水器,结果一死一伤。其中黄女士不幸去世,郑女士经抢救己经脱离生命危险,后经法医鉴定为一氧化碳中毒身亡。
黄女士家属反映称,3月1日他们就开始向西湖区有关部门反映此事,可得到的答复都是不归其管。无奈之下,他们便向西湖消协投诉。3月4日,他们参加由消协、工商、公安、经销商、消费者家属多方组织的首次调解会,在调解中,万寿宫经销商认为赔偿数目过大,无力承担。4月14日,调解委员会主动与洪城批发商、厂家联系,在消费者、经销商、批发商和生产厂家的律师几方均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了多次调解,最后达成一致,三家一次性付给消费者家属300000元,经销商赔偿52000元;批发商和生产厂家共同赔偿248000元。消费者家属收款后,自愿放弃此事件的诉讼权利,再不能追究三方任何责任,此事为一次性了结。
西湖区消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年来,燃气热水器引发的人身伤亡事故和纠纷时有发生。在本次事件中,生产厂家没有配备排气管道,违反了国家规定,经销商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燃气热水器,在安装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不检查,存在严重过错,构成了侵权。生产厂家、经销商和批发商违反其应当承担的义务,给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严重的损害,理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