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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牛观察:身陷“致癌门”,蒙牛诚信值几斤?

来源:总裁网 时间:2011-12-29 15:45:46

   

(编者按)“每天一杯奶,强壮中国人。”这回蒙牛乳业不胜唏嘘,纯牛奶致癌物超标140%的新闻,让蒙牛在2011年末再次遭遇“滑铁卢”。

  12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近期对液体乳产品抽查的结果。蒙牛乳业(眉山)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产品被检出黄曲霉毒素M1超标140%。蒙牛发布声明致歉,然而,就是这样一种高致癌物质在蒙牛的乳制品中超标居然达到了140%,不能不让人心有余悸,更是让人对乳制品的安全产生强烈的不信任感。

  特别这几年,蒙牛屡屡陷入质量危机,三聚氰胺、特仑苏OMP乃至今年的“致癌门”。蒙牛更是屡屡道歉,屡屡表示“诚意”。难道“诚意”就是公关声明的用词吗?一句暂时无法追查饲料和奶源,就能让这么大的事件过关?蒙牛的诚信又值几斤呢?

  蒙牛屡出安全事故 道歉已无诚意可言

  12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近期对液体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发现其中两个产品的鲜奶黄曲霉毒素M1超标,其中蒙牛乳液(眉山)有限公司的250ml利乐包装盒装鲜奶黄曲霉毒素M1超标达140%。昨日凌晨,蒙牛集团在其官网上就此次黄曲霉毒素M1检测结果超标一事向全国消费者“郑重致歉”。此后,又称强调“产品未流入市场”、“立即对该批次全部产品进行了封存和销毁”。

  诚然,蒙牛集团在这次事件的处理过程可谓是迅速而妥善的,不但及时地向全国的消费者进行了“郑重道歉”,而且立即对该批次的全部产品进行了封存与销毁。这相较于一些企业在出现问题之后极力掩饰、全力否认、想方设法狡辩要理智的多。然而,并不是所有道歉都能够得到公众的谅解,蒙牛企业的“郑重道歉”充其量只能算作是危机公关的策略而已,没有任何诚意可言! ...[详细]

  蒙牛,为何“牛”?监管部的纵容

  记不清这是蒙牛第几次向消费者道歉了。从三聚氰胺事件到现在,这家乳品企业卷入的丑闻风波可谓多矣。一会儿是蒙牛特仑苏涉嫌虚假宣传问题,一会儿又是公司经理因涉嫌散布虚假信息,攻击、抹黑竞争对手而遭刑拘,眼下其产品又发生严重质量问题。这不能不让人产生疑问:蒙牛,你凭什么这么牛?

  还必须说,蒙牛之所以牛气冲天,在很大程度上恰是监管部门刻意纵容所致。且看,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包括蒙牛在内的众多奶企都在“保护民族企业”的名义下,躲过了应受的惩罚。特仑苏涉嫌虚假宣传,也不见蒙牛受到什么问责。而在与伊利的恶性竞争风波中,蒙牛则采取与相关人员“切割”的方式,再次躲过了企业所应承担的责任。所有这些事情发生后,蒙牛一次又一次道歉,却又一次又一次地把企业责任抛在脑后。包括这次,国家质检总局固然曝光了蒙牛的产品质量问题,却不见采取什么针对性的惩罚措施。如此纵容包庇,蒙牛怎么可能不得瑟?

  企业的所作所为让消费者无法放心,监管部门的所作所为,更让人觉得堵心。这是一个集体缺乏诚信与责任意识的行业。要想拯救国内奶制品行业,恢复消费者信心,不仅要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开始,更要从加强行业监管入手。否则的话,等待这个行业的将会是一个更大的市场危机...[详细]

  追问是再给蒙牛一个机会

  如果真像有的网友说的那样,不再关心事情的来龙去脉,不再对蒙牛进行追问,只是提醒亲友不购买蒙牛的产品、卖掉蒙牛的股票,让这个品牌在生活中消失,那才是蒙牛最大的悲剧。这一次也许是蒙牛最后的机会。希望蒙牛自己,能真正感受到巨大的危险。

  同样,其他的奶企对蒙牛陷入危机也不应幸灾乐祸,灾难可能是全行业的,并非蒙牛一家,而且现在已现端倪。“致癌门”后,一些奶企的股票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跌,有的幅度还很大。

  消费者们不再信任国产品牌,转而购买洋品牌奶制品,这些都是危险的预兆。而相关的管理部门,再不该或明或暗对奶企有所袒护,至少一些在质量标准的制定上,要拒绝奶企的干扰——实际上,纵容并非爱护,而是短视的行为,只能让大厦倾倒得更快...[详细]

  面对“致癌门” 消费者还有多少宽容可以付出

  中国有句古训:过而不改,是谓过矣。本以为一而再、再而三出现严重问题之后,中国的乳制品企业都能痛定思痛、浴火重生,把质量和诚信放在关乎企业生死存亡的高度予以重视。可万万没有想到,在相关企业信誓旦旦的“保证”和“承诺”声中,“黄曲霉毒素M1”这种神秘的物质却无情地跳出来给了消费者当头一棒。消费国产乳制品,竟然成了令人胆战心惊的“大冒险”。消费者在承受了一次次的伤害后,还有多少宽容可以付出?

  要想让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仅要靠自律,更要依靠完善的外部监督和严厉的问责制度。蒙牛“致癌门”再次敲响了食品安全警钟。市场不相信眼泪,更不需要同情和怜悯,只有依靠严格的法律制度,让违规者付出最沉重的代价,才是对老百姓最好的保护、才是对行业最好的呵护...[详细]

  蒙牛,失信的企业要自动退场

  从国法上来说,食品安全事关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国家标准强制性地要求企业要对自己的产品负责,而不论该问题产品的问题是发生在哪个环节:只要打上你蒙牛的标签,便不能流到市场蒙人。这是法定的义务。同时,只要出现了食品安全的问题,再充分的理由、辩解也苍白无力。

  从对消费者负责的角度来说,诚信企业,良心企业要做的,始终是把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蒙牛是“进口”食品。致癌物万一是通过产品作用在消费者身上,使消费者因此蒙受损害,那么,这种祸害对于消费者而言便是致命的-----尽管蒙牛可以继续蒙下去。而我们国家当前的执法理念,往往非要视出现了重特大安全事故,死了多少人以上,才视为情节严重,不得不查----这种怪异的逻辑,使无数的法律强制变得软绵无力,也使更多的失德企业得以苟存。

作者:  责任编辑: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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