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利君实业在2011年上半年末针对一年以内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584.35万元,占该账龄下应收账款余额19478.25万元的3%,小于5%的坏账计提常用比率。两个百分点的差异比率为该公司降低了389.57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则利君实业此举涉嫌虚增利润。
信披中的低级错误在利君实业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利润分配信息披露中,还存在一个“乌龙”。该部分第四项披露,“2010年12月10日,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滚存未分配利润3.25亿元的决议”,随后则披露“截至2009年9月8日本次未分配利润已转增完毕”,一项2010年底才决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怎么可能在2009年第三季度便实施完毕?这显然是招股说明书中的简单叙述差错,在作为拟上市公司惟一形象展示的招股说明书中,竟然存在这样的低级错误,该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实在令人担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