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分流的历史同时留下了耐人寻味的现状:仁智油服绝大多数高管曾在中石化集团西南局从业,公司一直存在委托代持的现象(招股书中确认,公司成立后,存在委托持股情形)。
然而,在当前的证券市场上,代持行为是中国证监会绝对禁止的。对于委托代持,招股书同时称,该情形已于2008年第一次股权转让后完全消除,目前已不存在委托持股情形。
不过,如今学生斥巨资入股和空壳法人股东大摆“乌龙”的股东架构谜团,究竟如何解释?上述证券研究中心人士质疑,仁智油服改制分流后,西南石油局内部职工尤其是非改制职工是否又通过空壳公司入股仁智油服?这其中是否有利益安排?
这样的质疑有待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