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6日,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1.025万元,占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的4.98%,由无锡尚德以现金5,136.181万元认缴,其中131.02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005.156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转让价为39元。
2008年7月5日,隆基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名称改为“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2 月5日,国信弘盛出资5,260万元入股隆基股份,其中1,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占增资后总注册资本的4.748338%)、4,2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价格为每股5.26元。值得注意的是,国信弘盛为隆基股份两次IPO的保荐人兼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直投公司。国信弘盛入股时,隆基股份应该已经进入了上市辅导期。
据申报稿说明,隆基有限在2007年下半年就已做出准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初步计划,上述三位法人股东都是在此后不久入股。
2010年8月4日,上海复星入股隆基股份,出资13,800万元,其中1,2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占增资后总注册资本的5.352841%),12,6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上海复星的入股价格为每股11.5元。此时距离隆基股份第一次IPO被否还不到半年,距离隆基股份第二次IPO申请不到1年时间。上海复星于该时入股,显然是知道隆基股份已经在为第二次IPO申请做准备,并且对其二次申请过会有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