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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两银行处分房贷业务违规客户经理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时间:2011-02-25 09:27:59

在深圳银监局的干预下,深圳多名购房者遭银行返价的情况已部分得到解决。

24日晚间,深圳银监局向《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记者发来新闻通稿称,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和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已经对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存在不当行为的客户经理姚××等3人给予了行政记过处分和罚款1万元的经济处罚。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等银行已经得到总行的部分资金支持,其他银行也正在积极争取和调配资金,力争尽快发放相关贷款。

近期,深圳部分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反映银行不兑现贷款承诺及利率优惠承诺、滞压放款或违背承诺提高贷款利率。针对这一突出问题,银监局于22日发出六条工作指示,要求银行自查自纠,尽快解决问题。

此外,深圳银监局也展开了调查,摸清矛盾纠纷情况,要求银行灵活调度资金,在完善相关手续的前提下按照贷款受理、审批时间顺序尽快发放相关住房贷款,不得简单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本报记者获悉,昨日深圳银监局已向所辖银行下发《关于规范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这意味着深圳各商业银行就此事的解决办法已经有据可依。

深圳某股份制银行深圳分行办公室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购房者所讲的“口头承诺”其实也存在多种不同情况,部分购房者还只是停留在与客户经理口头协商阶段,而部分人已经凭借贷款承诺书办理了抵押手续,等待银行放款。“从法律角度来讲,没有签订正式合同的,银行都不必以口头承诺的优惠利率执行;但从保护客户权益角度讲,看银监局对具体情况如何认定。如果银监局下发细则,我们也一定按规定执行。”

根据银监局通稿,深圳各商业银行已经及时采取了相应处理措施:一是成立由分管副行长牵头的工作小组,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制定处理措施,快速化解矛盾;二是将深圳银监局的工作要求迅速传达到基层网点,要求从业人员正确对待投诉事件,对客户做好一对一的耐心沟通和解释工作,争取客户理解;三是积极调配资金,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已受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审批、发放工作;四是积极向总行反映情况,争取总行政策和资金支持;五是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杜绝强行捆绑销售理财产品、办理信用卡等行为;六是开展自查自纠,严查内部违规行为。

据悉,因受总行系统、技术等因素影响无法及时发放贷款的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也在加紧向总行申请,争取尽快解决系统和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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