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各商业银行应在2011年年底前将银信理财合作业务表外资产转入表内,在1月31日前向银监会或其省级派出机构报送资产转表计划,原则上银信合作贷款余额应当按照每季至少25%的比例予以压缩。
对商业银行未转入表内的银信合作信托贷款,各信托公司应当按照10.5%的比例计提风险资本。信托公司信托赔偿准备金低于银信合作不良信托贷款余额150%或低于银信合作信托贷款余额2.5%的,信托公司不得分红,直至上述指标达到标准。
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信托行业研究员赵杨(微博)分析称,银监会去年8月曾发布72号文,要求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此次再度发文,明显又提高了监管要求。通过银信合作理财产品进行信贷融资将更艰难。
根据银监会的统计,72号文发布以来,银信合作规模从2010年7月2.08万亿元下降到年末1.66万亿元,取得了明显成效。
市场人士担心,存量产品由表外转入表内,将进一步挤占银行表内信贷额度,对此赵杨表示,由于此前银行发售的银信合作信贷类产品,大多数都是短期产品,估计这些产品在今年年底之前都已经到期,无需再度转至表内,即使有部分产品转至表内,规模也不会太大,因此对银行表内信贷额度的挤占,不会有太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