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在近几年的银行业改革中,综合经营试点已经逐渐推进。此前工、农、中、建、交等主要商业银行均设立了各自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资产规模不断增长;商业银行与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的综合经营也取得突破,允许试点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入股信托公司等;同时商业银行开始加强与保险公司代理业务合作,并在近期有几家银行获批入股保险公司。此番航空证券如果能够开创商业银行控股券商先河,意味着国内银行业综合经营将向前迈出更大一步。
航空证券五大股东此次股权转让挂牌起始日期为2009年9月30日,期满日期为2009年11月3日,即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商业银行控股国内券商的局面会否顺利破冰,谁又将成为首吃螃蟹者,答案或将很快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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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证券股权受让方资格条件:
1、注册地为境内的,合法有效存续的全部由国有股东出资成立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要求2008年年末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2、需得具备国家法律法规对于该类企业持有证券公司股份的资格条件;3、买受人在国内外不得有其他控股(含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从事证券业务的企业;4、2008年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亿元;5、承诺全部接受标的企业在职职工,继续履行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对于留任的高管及员工原则上两年内保留原有薪酬待遇不变;6、并购完成后2年内对标的企业的后续增资投资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7、买受人在受让本标的的同时必须同时受让该证券公司其他股东捆绑出售的全部股份;8、买受人须按相关规则交纳挂牌价格的30%的资金作为交易保证金打入天津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该保证金在签约后自动转为首期交易付款。在交易协议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交易价款,总额相当于交易价格的30%,余款在交易合同设定的全部交割条件实现20个工作日内缴清;9、具备丰富的境内外从事投、融资业务的经验,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