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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富黄光裕的权钱黑幕 四年疯狂套现135亿元

来源:中国新时代 时间:2009-08-03 13:35:43
蝉联2004年至2005年首富。黄光裕的入狱也揭开了其背后权钱交易黑幕的“冰山一角”。

牵一发而触全身,黄光裕的利益“同党”链条相继浮出水面,极其复杂的社会关系网让人难以想象。其中涉及政府官员、金融领导等,如已经落马的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原公安部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察局局长郑少东等目前都在接受组织调查。据中组部有关负责人证实,中央已决定免去这些人的领导职务。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电影《无间道》的这句经典台词似乎很适用于黄光裕及其同党。而他们目前正在等待法律的最终裁决。

权钱交易

众所周知,黄光裕的发家与北京中行有一番渊源。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尚不足30岁的黄光裕结识了北京中行年轻女职员杜鹃。1999年前后,杜鹃嫁给了黄光裕,自此与丈夫共同进退。

黄光裕从一个十足的草根变成国内首屈一指的富豪,旗下的国美电器也从当年的小门面发展成令永乐、三联商社等臣服的家电零售业老大,黄光裕创造了足以在中国商业史上留下印记的奇迹。

而风光的背后则是又一个让人触目惊心的“奇迹”。黄光裕一方面以国美电器和鹏润地产为幌子将自己“树立”成为不打折扣风光形象的正面企业家,另一面则是在背后实施近乎疯狂的敛财行动。

从2004年9月底起的4年左右时间里,黄光裕抛售国美电器股份套现6次之多,最后一次套现是在2008年9月21日,黄光裕以每股13.74港元出售了1.7亿股股份,套现23.36亿港元。在“2008胡润套现富豪榜”上,黄光裕的历年套现总额由2007年榜上的93亿元上升到2008年榜上的135亿元,再次成为手头现金最多的企业家。

从1987年在北京贷到第一笔3万元贷款,到后来的20多年间,黄光裕编织了一张通往权贵高层的黑金网络。使他无论是在银行贷款、境外上市、资本运作,还是摆脱司法制裁方面都能游刃有余。凭借头上的保护伞,黄氏兄弟涉嫌多项犯罪,仅有关部门调查发现就有涉嫌骗贷、诈骗、套汇操纵股票、侵占股东利益、虚假文件、偷税漏税及扰乱金融市场等。

黄光裕案展现了黑金政治的特色,引起了中央高层的警惕。据调查发现,多年来黄光裕共花费人民币几十亿元在中央部门、高级法院及各地方政府,买通了上千名各级官员作为其保护伞,编织黑金贿赂网络,其中也牵涉到高级干部的子女及秘书。

同乡帮派

黄光裕的核心人际圈有一定的地域特色,他非常喜欢结交潮汕背景人士,其中包括帮助国美在香港上市的詹培忠、一起重组中关村的娱乐圈名人许钟民、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

在中国各地商帮里,潮汕商人和温州商人以善于抱团著称。在北京经商的潮汕商人会定期举行活动,通过各种活动,黄光裕与潮汕同乡建立起广泛的关系网。2004年,黄光裕第一次坐上中国首富位置后,他的势力触角开始向高层渗透。

许钟民是诸多同乡中与黄光裕保持最紧密合作关系的人,他是国内最大的唱片公司——京文唱片公司的总经理,同时又是京城高端粤菜餐馆“潮好味”的老板,在演艺圈和餐饮业人脉深厚。

许钟民利用演艺圈的美女和餐饮业的美食拉拢了一帮高层官员,这其中就有因太平洋证券违规上市被双规的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王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等人。

黄光裕应该是在许钟民提供的这个平台上搭上王益与黄松有的,他认为结交高官就能为自己撑起一顶保护伞,而伞越大,自己就越安全。

现有经济体制是从计划体制时代延续下来的,虽然已经变革了三十年,但政府一些部门仍然掌握着重要的资源,对经济活动享有巨大支配权,而由于缺乏有效监督,一些官员利用这些权力“寻租”。

一些企业家逐步发现,通过贿赂官员可以很方便地获取超常规的利润,便主动地在官员身上加大投资,为自己购买某种特权。

作者:阚世  责任编辑: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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