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企业,还是跨国知名企业,实在称得上是“奇葩”了。
类似的情况也在自主品牌企业身上发生过。比如双汇,本刊2012年曾刊出《双汇火腿吃出黑虫,消费者索要“恶心费”被指敲诈》一文,消费者王女士索赔就被指“敲诈勒索”。结果引来诸多对双汇方面的批评之声。
对消费者抱有敌意是一种需要反思的心态。事实上,无论消费者“索赔”还是单纯“讨个说法”,无论消费者的要求合理合法还是有点胡搅蛮缠,企业大可以平常心待之,以责任心化之。如果消费者的要求正当,企业当设法满足,如果消费者的要求不正当,企业可以耐心沟通,并最终依法解决,又何必采取威胁、恫吓的方式站到消费者的对立面去?
以质量为本,以消费者为本,这应是品牌企业的长青之道。
区别对待消费者
跨国企业对中国消费者实行“双重标准”,似乎已成了一条潜规则。
比如丰田,2010年2月,丰田汽车因油门踏板问题在全球范围内召回问题车辆。
北美召回的车型有16种,美国有8种,中国却只有RAV4一种。而且经销商给予美国每户最多7.5万美元的补贴,在中国,赔偿问题却只字未提。
后来,浙江省工商局凭借10年前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才迫使一汽丰田答应进行经济补偿,251名“幸运”的浙江消费者拿到了人均300元的经济补偿;再比如强生,自2009年以来,产品在各国被召回25次,这些召回却几乎从未涉及中国,改良产品也只在英、日等8国销售,中国市场上所售的强生产品仍含有毒物质。但强生公司一直底气很足地表示:我们的产品完全符合中国的“国家标准”,所以不会召回相关产品。
而在媒体曝光之前甚至之后,有些企业还大言不惭地声称“全球执行统一标准”。比如苹果的售后政策,比如宝马奔驰等豪车在“涉毒汽车阻尼板”事件中的表态等等。
且不说这些跨国企业的做法是否违反中国规定,即便符合“国内标准”,这种歧视中国消费者的做法也显然违背基本的商业伦理,伤及企业自身的品牌文化。对企业来说,也许能一时更多渔利,但对企业的长远发展肯定弊大于利,得不偿失。
另一方面,洋品牌们能钻国内的空子,也与国内相关法律制度疏漏、监管机制不力,市场经济不够发达、消费者心理不够成熟等现实情况相关,但这绝不应是跨国企业慢待中国消费者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