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各级监管部门对各大品牌企业的果断亮剑,在获赞“给力”的同时也释放出一个强烈的信号:监管部门正对企业的病态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势。
这当然是一个好消息。此前,“洋品牌一到国内就变坏”,“淮南为橘,淮北为枳”的说法不时被提起,直指国内不健康的市场环境。
到底是不健康的市场环境使大公司感染上了大企业病,还是大企业病污染了国内的市场环境,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当大公司患上了大企业病,对中国消费者权益进行侵害的时候,监管部门就应当果断出手,一方面及时促使大公司猛醒,一方面维护消费者利益。
对大企业病及时整治当然十分有必要,但同时需要指出的是,亮剑惩治重要,防患于未然,将大企业病扼杀在萌芽之中同样重要。
监管部门应当将监管中心下移,将监督管理活动贯穿于从源头到源尾,毕竟“预防大于治疗”。
而无论是当头棒喝还是循循善诱,监管部门的亮剑实际上对于企业来说都是一针清醒剂,“有病治病,无病预防”。同样,无论是国外品牌还是自主品牌,都应主动配合监管部门检查、找出问题所在,及时改进改正。监管部门也应该善于、敢于找出品牌企业的“病根所在”,该亮剑亮剑,该呵护呵护,让中国的公司远离大企业病,杜绝大企业病。如果自以为好心地包庇、容忍,到头来只会害了企业,害了自主品牌。
当然,对于大企业病的监管,是一个动态的、持续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和企业沟通、交流的过程。希冀国内的市场环境越来越好,监管也越来越科学,市场越来越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