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建立品牌一定要将眼光放长远。国内品牌在注册商标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未来的发展。未来的发展要立足于走出国门,不能关起门来做品牌
“飞人”乔丹状告中国乔丹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一案又有新进展。日前,NBA 传奇明星乔丹向上海二中院提出5000万元赔偿请求。5000万元,对于一个姓名权案件来说,标的额的确抓人眼球。与乔丹的高调相比,乔丹体育的回应则略显低调。11日,乔丹体育公关部有关人士婉拒了经济导报记者的电话采访,称对乔丹提出的5000万元标的额的赔偿请求不会作出回应。从温州商人注册的“I-PHONE”牌手电在公示期被苹果公司提出异议,“芝华仕” 服装品牌受到法国“芝华仕”酒起诉,再到日前“飞人”乔丹5000万元姓名权索赔案,关于“傍名牌”的老话题,被不断地爆出新料。对此,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品牌研究中心主任、导报特约评论员孙曰瑶表示:“‘傍名牌’在短期内虽然能给企业带来效益,但是长期来看,对企业的发展显然是不利的。”“山寨”名牌盛行都以为乔丹体育就是“飞人”乔丹在中国的公司,这个擦边球一打就是十几年,直到日前的“飞人”乔丹赔偿案将中国公众打醒。乔丹体育的拟招股申报书显示,该公司从2008年至2011年上半年的净利润分别约为1.3亿元、3亿元、5.2亿元和2.8亿元。此前,乔丹体育在拟招股申报书中披露,“Jordan”作为普通外国人姓氏不具有特定性,与美国前NBA球星“迈克尔·乔丹”不存在对应关系。尽管乔丹体育所得利润并非完全侵权所得,但是让国人心知肚明的是,乔丹体育的发展很难与大牌球星飞人乔丹的名气脱得了干系。无独有偶,温州商人注册“I-PHONE”牌手电,中国商人注册“芝华仕”服装品牌,虽然二者均一再辩称自己并非傍名牌,但是都难逃“擦边球”的嫌疑。对乔丹体育案,业内专家和律师普遍认为,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飞人”乔丹想要胜诉并不容易,因为毕竟乔丹体育在国内是合法的商标拥有者,而且乔丹方面也拿不出有力证据,证明乔丹体育所获得的利益和乔丹有直接关系。然而,商标所有权最终花落谁家以及索赔金额都已变得不再重要。难怪乔丹的法律顾问发言人说:“该诉讼的诉求是原则问题,而非金钱。”
“小品牌在成立之初无名也无钱,花最少的钱营造最强大的市场效应成为它们寻求突破的目标。傍上宣传力度较大、知名度高的企业无疑是一个捷径。”从事商标代理的宗和国际公司董事长焦振国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说,“从生存环境来说,‘山寨名牌’ 出现身影较多的是二、三级城市或大城市的中低端卖场。显然,它们瞄准的都是求低价、购买经验不足、信息流通不充分的消费群。”比较典型的是济南市泉城路的华伦天伦,有傍名牌“华伦天奴”之嫌。另外,傍永和豆浆的品牌也比比皆是:永和大王、新一代永和、阳光永和等。焦振国的公司曾经接到过一个企业客户的商标注册申请,该客户要求注册“殐媳妇”商标,这与重庆知名品牌“辣媳妇”显然有傍名牌之嫌。于是,焦振国拒绝了该客户的申请,并帮助企业重新设计了新的商标名称。不能关起门来做品牌
“傍名牌的做法表面上会给一两家违规企业带来短期效益,但根本上会导致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的毁灭,不利于企业自主品牌的建立和长期发展。”焦振国说,“另外,傍名牌,即使通过了国家商标局的注册审批,同样也会面临侵权的风险。”前不久的拉菲中国打假事件备受公众关注。随着国内红酒热的升温,“山寨拉菲” 频频冲击拉菲代理商在国内的销量,拉菲集团于是开始委托律师在中国境内全面打假。据悉,他们已经先后告赢了“拉菲世族”和“拉菲帝国”,对其他山寨品牌的诉讼也在计划之中。焦振国表示,企业首先要加强自身商标保护意识,加强联合注册。某一个商标所有者,在相同的商品上注册几个近似的商标,或在同一类别的不同商品上注册几个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这些相互近似的商标称为联合商标。来自国家商标局的网站信息显示,根据企业在国内(不含港澳台) 的商标注册量,在品牌保护方面做得相对好的企业有伊利3236件,蒙牛2061件,海尔1281件,浪莎350件等。“做企业和做人一个道理,都要厚道。那些耍小聪明的企业,必然走不远。”北京志起未来营销咨询集团董事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顾问李志起表示。华盛智业·李光斗品牌营销机构创始人李光斗表示,企业建立品牌一定要将眼光放长远。“国内企业总是爱借势,但是随着其不断强大,会逐渐遭遇很多尴尬。”他表示,国内品牌在注册商标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未来的发展。未来的发展要立足于走出国门,不能关起门来做品牌。早在多年前,服装生产企业361°就曾使用“别克”的服装商标,随着企业做大,该企业逐渐认识到品牌发展的重要性,于是果断启用了361°商标。企业的品牌发展之路从此变得更加广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