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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如何与大客户博弈

来源:《销售与市场》 时间:2011-11-22 10:24:26

  大客户不论是在渠道建设、客情维护还是在团队管理、区域知名度等方面都有小企业需要借助的地方,小企业如果借力得当便会事半功倍,如果措施失策就会反目成仇,成为一对欢喜冤家。但小企业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需要借助大客户的地方有很多,小企业要想在与大客户博弈的过程中赢得青睐,不仅需要有足够的智慧,还需要有独特的眼光。

  哪类大客户是你的贵人

  在与大客户合作之前,小企业先要做好准备工作,要了解你的产品打动客户的地方是什么?大客户看中了你哪一点?这时候你要对产品做个透彻的剖析:你的产品是否创新了一个品类、你的产品是否具有足够的差异化和卖点、你的产品是否填补了客户现有产品结构的空白、你的产品是否有足够的利润空间、获利能力是否远远高于其他竞品、你是否有很好的营销理念和服务团队、你的企业和产品是否有足够的成长性、你的产品是否能作为客户打击竞争对手的一个工具、你的产品品质是否足够过硬。

  如果上述都不是,那你肯定成为客户赚取市场费用的又一个牺牲品。所以说,客户大不代表你企业就有大市场,客户大不是你企业大,企业要学会了解客户与你合作的真实目的,这样才会开发出能与企业有共同理念的优质客户。

  切忌急于求成 懂得用时间换空间

  很多企业在进行市场开发时,找到一个大客户就像抓住了一棵救命稻草,不管客户提出什么条件都不假思索地满口答应,恨不得客户马上签合同、打款订货,生怕煮熟的鸭子飞了,这样低声下气的合作使小企业处处处于被动。所以,在双方合作洽谈的前期,企业一定要把握好火候,能谈就谈,不能谈就等想好了再谈。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该合作的还会继续谈下去,不要急于求成,要学会用时间去换取空间,这也是对客户是否有诚意与企业合作的一个考验。

  切忌乱许诺、夸海口

  很多企业为了达到与大客户合作的目的,喜欢随口承诺很多东西,或者在一些不能兑现的事情上夸海口,这势必对本来就不牢靠的合作埋下隐患。企业此时一定要注意,不轻易许诺、更不能乱夸海口,企业要使合作的各项事宜落实到纸上,做到有据可查,减少合作中的不确定因素。

  同时,企业一定要让客户理性认知企业,第一,不要让客户觉得自己是冤大头,谁来都能宰几刀;第二,如果你不能用品牌打动客户,就要让客户信服企业的诚信和产品,给客户一个未来。

  如果一开始你觉得自己没有打动客户、没有找到吸引客户眼球的地方,这时产品的品质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作为一个企业也好、品牌也好,不论你有多好的营销策略、多高的利润,产品的品质是决定其生命力的根本,有好的产品作为基础,只要企业理念没有问题,何愁没有一个灿烂的明天。

  所以,厂商之间的合作,就像男女找伴侣一样,男人一般看中女人的现在,而聪明的女人一般看中男人的未来,厂商之间也一样,企业一般看中客户的现在,理性的经销商看企业的未来。让客户理性认识企业,才能为以后的合作打下良性而坚实的基础。

  坚持底线 不要乱授“总代理”

  做事最怕没有底线,企业在与客户合作时一定要制定自己的底线,比如:结算的问题、费用核销的方式等。这样客户才会认为这是一家有管理的企业,才会尊重你,如果因为坚持底线而失去一些合作机会,那这些客户就不是你的目标客户,并没有什么可遗憾。

  没有一个客户不想拿产品的总代理,在实际合作中,客户会以种种理由要求企业给予总代理的授权,如果企业只考虑眼前利益,轻而易举把总代理授权拱手送给客户,就会为以后的合作埋下隐患。

  这可以从两个方面去看待总代理这个问题:一、双方合作好倒也罢,如果出现费用高、销量不佳的情况,企业想抽身再攀高枝就不那么容易,因为总代理在原有客户手里,想再开发新客户几乎不可能,老客户会把总代理这个头衔高高悬在企业头上,随时会砸向企业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二、从市场的角度看,没有任何一个客户可以强势到所有的渠道都能涉及,总代理这个概念本身就有致命的弱点,因为对于绝大部分行业而言,现在是买方市场,坐着不可能使业绩节节攀升,坐着的结果只能是坐以待毙。

  所以企业在开发一个市场时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要根据客户的渠道资源进行授权,企业要学会扬长避短,根据不同客户的情况来进行授权,如果没有合适的客户就先放一放,等时机成熟了再操作也不迟。换句话说,企业要学会由“总代理”向“特约代理”的转换,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的市场利益,遇到不合适的客户,马上就换,遇到新的渠道、新的增长点,马上可以再开发新客户,这需要企业灵活应对。因为市场不等人,当发现合作出现问题时,不能尽早抽身是企业最大的问题。

  货款回收放在首位

  货款是企业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转的基础,C企业的问题相信很多企业都面临,怎么解决货款回收的问题是很多企业面临的最大难题,看看给C企业的建议和后来的实施效果:首先,凡是后开发的客户,合同结算方式一律按现款签订,但凡是款到发货的客户,均享受汇款额的1%~2%的汇款奖励,这样在和客户谈判时就有了缓冲的余地,迂回解决了问题。

  其次,给现有账期客户下通知,要求调整结算方式,但此时要找到一个或几个合适的理由,比如:原材料上涨,需要备原料,否则产品会涨价,不能保证正常供货;企业扩建或技改需要资金等。

  这样发给客户,就不显得突兀,让客户容易接受。但即使这样,客户未必同意,因为合同还没有结束,企业不可能强势调整结算方式,那么企业可以趁此时,对原有合同结算方式的执行力进行约束,要求客户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同时,对原合同中模棱两可的结算约定进行调整,比如压批结算、月结、票到月结等容易产生歧义和分歧的约定进行调整,尽量调整为:货到30日内付款或60日内付款,这样可确保不论合作成功与否,都能使货款及时收回。

  再次,因为有结算方式结算期的预期通知,企业就要做好后续合同签订改变结算方式的准备工作,将合同尽可能地格式化,并印制成册,这样给所有客户同等条件的感觉,且客户也不宜改动,但给予客户1%~2%的汇款奖励,依据客户不同,还是要承诺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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