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苹果和第三方—内容提供商与应用程序开发商—已经签署了长久的排他性的合作协议。合同期内,这些第三方不得再与别的手机厂商签署类似的协议。况且,第三方已经跟苹果的手机用户发生了长久的连结关系,已经形成了固定的收益,后进入者在收益分成方面也就没有了优势。
因此,只要连结了足够多的手机用户和应用程序开发商,并且是真正地将用户与第三方连结起来,而不是简单地追求第三方应用程序开发商和手机用户的数量,别的厂商要想学习复制苹果模式,就不容易成功。
苹果还可以设计一些别的营销手段,比如产品的更新换代和升级,升级后的产品一方面提升产品性能,另一方面可采取一个略高于旧型号的价格,同时旧产品适当降价出售。这样既可以清理库存,也可以将竞争对手堵在门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