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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北京地税局局长王纪平涉案近1500万元受审

来源:财新网 时间:2011-12-07 13:11:57

  (记者 罗洁琪)年逾63岁的原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11月28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受审。他系北京地税局窝案中级别最高的被告人。

  检方带着55册卷宗进入法庭,对王纪平提出两项罪名的指控:涉嫌贪污1047万余元和受贿435万余元。

  2010年上半年,已经退休的王纪平被纪检部门“双规”,2011年7月,被检方提出公诉。

  关于贪污的罪名,起诉书指控,2002年至2004年10月期间,时任局长的王纪平伙同北京钰林天元科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耘,在地方税务局采购税控密码器的过程中谋取私利。

  当年,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要从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税控密码器。然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与北京钰林天元科贸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北京恒信恒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后来,北京钰林天元科贸有限公司成为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的税控密码器唯一经销商,然后将税控密码器加价后出售给北京恒信恒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检方指控,王纪平将加价款人民币1047万余元非法占有,构成贪污。

  据《北京晚报》的报道,王纪平的辩护律师原伟辩称,检方指控的这1047万元,入了公司的账,王纪平本人没见到。据此,他对该罪名作了无罪辩护。

  另外,检方还指控王纪平于2002年至2009年期间,单独或伙同其亲属,利用担任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产品采购、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山东浪潮商用系统有限公司、钟小春等单位及个人给予的款物共计价值人民币435万余元。

  在受贿罪名之下,检方提出六项涉罪事实,其中主要是,王纪平在北京市通州区地方税务局业务综合楼、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务档案馆等工程、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干部培训中心、部分基层地方税务所等项目中,为承揽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逾150万元。

  另外,王纪平还在地税局多项产品采购及服务业务中受人请托,提供帮助,通过其子王汉清(另案处理)和其妻邓建军多次收受贿赂共计约160万余元。

  最后,王纪平还被指控为熟人的工作调动提供帮助,收受“伯乐相马”玉雕件一套,价值约120万元。

  随着王纪平受审,北京市地税局窝案渐渐落下帷幕,涉罪的多名官员均已陆续走到司法程序的尾声。

  今年4月,57岁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原副巡视员任依娜,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5月,北京市地税局计划财务处原副处长彭英斌,因受贿18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11月8日,北京市地税局票证管理中心原主任刁维列,因涉嫌在招投标过程中受贿1164万元,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受审。

  11月11日,周旋于官员之间的行贿嫌疑人赵耘,因贪污罪和单位行贿罪两项罪名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

作者:罗洁琪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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