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积仁:我们当时签订了一个协议,股份先行过户,并约定3年的付款时间,之后我们又拿出其中一部分转手卖给了东芝、英特尔、飞利浦等公司,我们是3倍溢价卖的,然后再拿这些钱去还钱的。
《经理人》:东软集团的这次整体上市方案第一次提交给证监会时被否决了。其原因是当时东软集团2600余人的工会持股,因人数太多便委托给华宝信托代为持有,而这种方式不被证监会许可。后来改成由控股公司持股,人数由2600多人压缩成了只包括中高层的145人,剩下的人所持有的股份如何处理?是转让还是代持?
刘积仁:证监会说“工会不能持股”,要我们改成法人持股。所以改成慧旭,剩下大家就买卖了,都是同事,他们自己怎么交易那是个人的事情了。
《经理人》:有代持行为吗?
刘积仁:这些行为都是员工自己的行为,和公司没关系。无论人数怎么变化,注册公司都要符合公司法,慧旭不是上市公司,和我们公众公司没关系。我们要保证规范化,符合法律。只能按法律的规定来限制人数,否则我们上不了市。
我是一个经历过十年浩劫的人
《经理人》:当时学校里有没有人说你要搞资本主义?
刘积仁:那时候压力就是这样。不过当时心里想的是创业,公司很困难,拿不到市场,要抱在一起奋斗,当时我们的共享有两个意义,不是共享股票,而是共享困难,因为你是股东嘛,应该有责任感,股份制创造了这样一个机制。
当时我们在大楼的墙上写,“追求个人与社会的共同发展”,有人说你强调个人。我现在经常说,你努力工作是为了国家还是为了人民?一定要为了自己的家庭,为了自己的父母,这个你都不为,要为公司才怪,你要利己才能利他。
《经理人》:东软与联想、TCL等企业同为产权改革成功的IT类国企,与联想、TCL相比,您觉得东软有什么不一样的经验?
刘积仁:我的感受,第一点:我们从第一天开始就明白了,制度的建设要从最早开始,制度的改变如果从后面开始,会十分十分的困难,一开始要有一个连续和延续,这是最好的选择。第二点:这个过程中不断有政策和法律在完善,你要保证当时的每个决策要严格遵从当时每一个法律和政策,这是安全的问题,比如说搞股份制改造,我们上市的时候都有很多批文、很多的文件,我们现在还保存得好好的。
这个过程我自己走过来,感觉很不容易。从第一天开始,我就很潇洒,东软做的所有的事情都是合理、合法、合情的,不会在任何法律、手续上有问题,我们所有的问题都靠法律来解决,不是少数股东就能决定的,全部都是商业的操作。比如向宝钢借钱,要还钱我就卖了股份去还钱,我可以卖给谁?如果卖给国家嫌贵又麻烦,那么我可以卖给老外、卖给私人老板,价钱还可以卖得很贵。
一句话,我是个经历过十年浩劫的人,因为从小就经历过那个过程,在这个问题上绝对是谨慎的。
《经理人》:如何看待那些带领企业进行产权改革,却陷入许多非议的企业家?
刘积仁:中国有一大批企业家,他们在社会的整个变革和变化中,法律不清楚,资本来源不清楚,如果当时分清楚,他们应该拿到得比现在更多。
我认为,在制度可以的时候,一步步安排清楚,这是公平的。我并没有要求别人和我一样,因为我们的情况不同,做法是不一样的。我觉得很难拿现在的东西反过来说,历史就是历史,现实就是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