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一位证监会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李旭利涉嫌内幕交易案件正在“走程序”,证监会正在对其进行调查,但取证与认定较为艰难。
上述人士不愿透露李旭利涉案期间是在公募基金还是私募基金任职时期。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2010年以来多位基金行业人士涉嫌内幕交易,证监会正在对其逐一进行调查,但尚无一起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主要原因是取证艰难。该官员表示,基金公司涉嫌的内幕交易案件主要集中在重组并购事件上。
该负责人表示,基金行业人士涉嫌内幕交易案件普遍存在手段隐蔽,潜伏期长的特点。涉嫌人员布局时间较长,会早早将股票选入基金公司股票池,再以各种隐蔽的理由持有该股,待重组并购完成后获利了结。这一系列行为对内幕交易的认定造成极大困难。
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证监会正在积极优化查处和认定内幕交易的手段,提高打击效率。
2009年7月,李旭利参与创办上海重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出任首席投资官。此前,李旭利曾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2010年10月19日,李旭利宣布从重阳投资辞职。
11月22日,有报道称,李旭利已处于被“边控”(限制出境)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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