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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石屹夫妇自曝遭恶意做空 教授叫板称有胆发公告

来源: 东方网 时间:2013-02-19 14:43:07

  

潘石屹

  潘石屹夫妇

  据《新闻晚报》报道,蛇年春节前后无论是网络还是报纸,SOHO中国无疑是出现频率最高的一家房企,房姐事件、洗钱传言、转移资产、利润下滑再加上最新的利益输送,SOHO中国似乎遭遇了其成立以来最严重的一次“公关危机”。面对汹如潮水的利空消息,SOHO中国官方相当淡定,未采取任何公告形式予以澄清,只有SOHO中国的当家人潘石屹夫妇不断通过微博表达意见。但是业内人士却认为此举并不恰当,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副教授黄建中昨日就向记者坦言,此沉默可能意味着不敢正式否认,因为对投资者说谎要担法律责任。

  自曝遭恶意做空

  春节前夕,SOHO中国的潘石屹夫妇无疑是在微博上最为忙碌的两位。

  节前有网民通过微博爆料称,陕西神木县“房姐”龚爱爱在北京的大部分房产,均来自SOHO中国旗下的三里屯SOHO,并指出公司董事长潘石屹与龚爱爱串通洗钱。面对洗钱质疑,潘石屹回应称,“房姐”在SOHO中国买房时,所持的身份证在签约时经公安部身份信息系统验证是有效的,办理银行贷款时也通过了银行征信系统审核,因此公司卖房给“房姐”符合法律程序。他表示,网上传言他及公司与龚爱爱串通洗钱属无稽之谈,称作为一家企业只能相信政府公开的信息,没有能力知道“房姐”到底有几个身份证及哪些是假身份证。 SOHO中国CEO张欣也首度在微博上回应,表示SOHO中国支持大力反腐,强调有关SOHO中国串通洗钱和给购房者巨额回扣的指责都是造谣。

  不曾想洗钱传言一波未平,却带来了转移资产的新情况。 2月8日,张欣连发数条微博进行澄清,与此同时,夫妇两人先后发布微博,将近期出现的SOHO中国一系列事件归结为“机构恶意做空”。

  “有胆发公告”

  微博发出后,评论即出现两方极端。一方是以任志强为代表的房地产人士,通过转发潘石屹夫妇的微博表示力挺;一方则以一些活跃在资本市场的投资人为代表,认为港股的做空机制非常完善,不可能存在 “恶意做空、获取暴利”的情况。夫妇两人的微博互动也被业内人士认为词不达意,并有业内致函香港联交所要求对SOHO中国进行调查,而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副教授黄建中坦言,潘石屹夫妇做空说法并不成立,目前SOHO中国CEO用微博说明也不恰当,应该按照公司治理和联交所的有关规则,以公告的形式做出澄清,因为平息洗钱门和反击做空机构 (如果存在的话)的最好做法是SOHO发公告,这才是准确和有力的做法。

  有投资机构人士指出,机构恶意做空,SOHO中国才会出现这么多的利空消息,这种说法站不住脚。在其看来,SOHO中国一下子出现这么多利空消息,都是长期积累的结果。公司的大客户都是煤炭、钢铁企业的老板,这种针对某一类人的营销策略是其卷入房姐事件的关键,去年煤炭、钢铁两个行业恰逢最低迷的阶段,客户减少是必然的,利润下滑也是必然的。

  “依联交所规定,若传言已对股价造成影响,即应发出澄清公告,或要求停牌以待发出公告,以处理潜在或实际的市场秩序混乱。很遗憾,SOHO至今没按此规就洗钱和侵占国企利益等发布正式的澄清公告,此沉默可能意味着不敢正式否认,因为对投资者说谎要担法律责任。 ”黄建中解释道。

  日前有律师向北京市工商管理局提出申请,称SOHO中国企业名称“开曼群岛SOHO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涉嫌违法违规,请求去掉“中国”二字。申请人昨日称,北京市工商局办公室以“投诉举报信要直接写给12315”为由拒收了申请,但自己已经再次寄送。

  SOHO中国从卷入“房姐事件”后,一直处于多事之秋。先后被曝出帮“房姐”龚爱爱洗钱、泄露客户信息、向海外转移资产、纯外资企业身份、遭遇机构做空、高层涉嫌非法交易等一系列刺激眼球的事件,公司高层也一直处于接连澄清当中。而春节刚过,SOHO中国又卷入违规命名的风波。

  微博认证信息为来自北京汉衡律师事务所的郭蔚律师在申请书中表示,“开曼群岛SOHO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名称涉嫌违反相关法规,郭蔚援引199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公司名称冠以“中国”等字样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今后,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公司外,其他新设立的公司(包括其他各类经济实体)一律不得在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记者发现,在此之前,郭蔚和SOHO中国已经有纠纷。上月,郭蔚就潘石屹在建外SOHO小区8号楼“私自占有消防通道”向北京市消防局提出投诉。

  据了解,在SOHO中国陷入“房姐”洗钱风波之时,有媒体报道称,潘石屹和SOHO中国CEO张欣正在忙着将资产向海外转移。随后张欣回应称自己本来就是外籍,使得“转移财产”的说法不攻自破,但同时也公开了SOHO中国纯外资企业的身份。

  一位资深律师向记者表示,SOHO中国有限公司注册地在开曼群岛,公司名称由开曼群岛政府核准,北京市工商局无权要求其改名。但根据国际惯例,外商独资企业使用出资的外国或地区企业字号的,可以在名称中间加“(中国)”字样,所以“SOHO中国”应该改名为“SOHO(中国)”。

  时评人司马平邦也表示,鉴于SOHO中国实际为境外资本控股的上市企业,有责任向股民正确表述其公司性质,而现在的名称有误导股民和消费者之嫌,建议责其更改。

  截至昨日,关于SOHO中国名称涉嫌违规一事已经成为热门话题,但一向在微博活跃的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和SOHO中国CEO张欣却未对此事予以置评。昨日,记者致电SOHO中国有限公司推广部相关负责人,该人士表示,公司已经知悉此事,但还未有统一回应。

 

  

律师质疑SOHO中国名称违规 要求去掉

  SOHO中国涉嫌串通“房姐”洗钱风波未停,其企业名称“开曼群岛SOHO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又被指涉嫌违法违规。昨天,有律师身份的网友在微博公开了一份申请书,要求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SOHO中国企业名称中的“中国”二字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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