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信托安排发生在潘石屹股权赠送张欣的11天后,即2005年11月25日。与绝大部多红筹上市的家族信托不同,SOHO中国创始人潘石屹没有进入信托持股名单,实属罕见。以同样是红筹上市内地企业雅居乐为例。上市之前,雅居乐股权分散,陈家兄弟及亲属在公司中任要职,包括陈卓林和陈卓贤为集团主席及副主席;陈卓雄、陈卓喜和陈卓南三人为执行董事和高级副总裁;陈卓林夫人陆倩芳为联席总裁。同样是在2005年,陈氏家族将分散的股权集中到一家投资公司,这家公司作为陈氏家族的受托人,陈氏五兄弟和陆倩芳同为受益人,家族信托中无人出局。
潘石屹在SOHO中国的创建和成长过程中,在社会上树立了很高的影响力,以至于SOHO中国在很多人眼中等同于潘石屹,很多业主冲着潘石屹去买SOHO中国的物业。潘石屹的影响力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注入家族信托也是能体现家族信托优越性的一个方面。潘石屹在家族信托中没有持股,无疑降低了投资者对SOHO中国的预期。
《公司法》规定,公司重大事项的安排必须经过不少于三分之二股东同意。潘石屹在SOHO中国股权缺位,张欣控股SOHO中国64.133%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祛除了“夫妻门”风险发生同时,也造成SOHO中国畸形的治理结构。
在董事会层面,潘石屹担任SOHO中国董事会主席,管理董事会,制订公司战略和方向。张欣担任行政总裁,实施董事会所制定的政策、业务目标及计划。这就意味着,潘石屹有提议权,作为大股东的张欣有最终否决权,而张欣又负责具体事务执行。这种公司架构,当潘张二人主张不一致的时候,提供了制肘空间。
SOHO中国的董事提名由全体董事负责,其中包括第一大股东张欣提名,最终否决权又掌控在张欣手中。因此,SOHO中国的董事辞任与履新更多传达张欣的诉求和主张。张欣通过信托集中了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直接参与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策,直接主导着SOHO中国。
不和谐的声音如约而至,矛盾很快传导到了管理层。执行董事王少剑不到两年时间内离职、创业元苏鑫、执行董事在SOHO中国上市2年后离职。2年时间里,执行董事5人走了2位,剩下的执行董事包括潘石屹和张欣。一位销售总监说,盖房子的人(李虹)走了,卖房子的人走了(苏鑫),租房子的人(范晓梅)走了。离职的高管带有鲜明的标签,创业元老,老潘班底。在SOHO中国首份上市年报中,潘石屹以一张显目的照片彰显公司的凝聚力:12年的创业生涯中,高级副总裁李虹服务10年,高级副总裁许洋服务8年,执行董事兼营运总裁苏鑫服务9年。如今,这些高管的离去,也同样验证着SOHO中国的变化。
伴随这些变化的,还有SOHO中国的财务指标。2008年之前,SOHO中国每年收购项目的金额控制在20亿元以内。2006年、2007年、2008年,SOHO中国的投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0.41亿元、1.38亿元、21.47亿元。2009年和2010年,SOHO中国的投资猛增,分别达到76.21亿元、66.76亿元。SOHO中国一直优良的负债结构也出现了变化。SOHO中国的流动比率在2007年和2009年一直维持在2.7,2010年下降到2.03,2011年上半年下降到1.56。在SOHO中国的资产负债表中,不断攀升的负债另一面是不断堆积的存货。2011年上半年,SOHO中国存货达到历史高点,为228.99亿元。
在公司战略方面,变化也正在发生。2012年2月,潘石屹说,“2012年公司将谨慎收缩战线,并购目标仅针对土地,‘烂尾楼’、在建工程等将不再考虑。”“烂尾楼改造工程”并非SOHO中国的“非经常性项目”,而是“主营业务”。如果SOHO中国不购买“不收烂尾楼”,则是对SOHO中国运营一个根本的颠覆。
SOHO中国正在发生的诸多变化,甚至是对潘石屹的颠覆,并没有影响和改变潘张二人的夫妻关系实质,包括SOHO中国业绩的大幅波动。性情率真的张欣多轻描淡写回应坊间传言。很少有人知道,创建于伊郎的巴哈伊教(Bahai)正在成为他们的家族宪法。
家族宪法
“巴哈伊”视婚姻和家庭置是社会的基石,反对离婚或婚外情,倡导教徒在提升和完善自身的同时,竭尽所能地促进他人及社会的福祉。
2005年,潘张发生了一场严重的家庭危机,张欣选择皈依巴哈伊教。对巴哈伊教的信仰让张欣脱胎换骨。潘石屹学习巴哈伊,张欣充当引路人的角色。2年以后,张欣说,潘石屹还处于研习阶段。而潘石屹常用自己修行的体会,认真地向身边人推荐这种锻炼方法。潘张二人共同修行巴哈伊教,意味着他们能够找到更多共识和妥协。巴哈伊教也成为了潘张二人的家族宪法。
现实中不乏这样的案例,创业夫妻二人店中,双方往往都很强势,意见很难达成统一。这似乎是这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无法看到的问题,往往构成企业致命伤害。
家族事业井井有条,首先是家族核心价值的统一。穆里耶兹家族事业发展的原因,在于任何希望参与家族企业的成员必须遵守一个有宗教性质的宪章,例如“金钱是公平的,它用来奖励勤奋的工作,并且为了每个人再投资”等等。这个宪章源于教皇若望二十三世的通谕《慈母与导师》(Mater et Magistra)。家族宪法不是目的,对它的探索与制定的过程可以帮助企业家与家族专注于发现共同价值,发展和谐关系。
巴哈伊成为潘张二人的家族宪法同时,也给富人夫妻提供了借鉴处方。来源:新浪博客 文/ 傅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