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孙亚芳离职事件”曝出的2010年10月27日当天,一位华为员工在论坛上留言:“过去22年,老板的最大贡献不是让华为变成了拥有10万人的公司,而是为华为打造了生存的出路:制度化和流程化。”
根据《华为基本法》的对接班人的要求:我们要制度化地防止以后公司的接班人腐化、自私和得过且过。当我们的高层领导人中有人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时,就说明我们的干部选拔制度和管理出现了严重问题,如果只是就事论事,不从制度上寻找根源,那我们距离死亡就已经不远了;以及关于华为接班人产生的规定:华为公司的接班人是在集体奋斗中从员工和各级干部中自然产生的领袖。
拟定《华为基本法》的1996年,恰好是华为从创业阶段向发展阶段过渡的时候。它体现了不少对企业发展阶段的思考,但又似乎比较明显地带有决策者的个人理念色彩,甚至有“家法”的意味。
如今,华为迎来辉煌,此法是否还具有约束力?
2010年4月,华为首次对外界公布了股权结构:截至2009年12月31日,华为控股的股东包括深圳市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持股98.58%,任正非持股1.42%。
如果这个股权结构属实,任正非仅以如此微弱的持股来指定接班人,无疑是极为困难的事情。业内人士认为,这样的股权结构,使得华为最可能采取的接班方式是“群体接班”,而其背后就是著名的EMT。
在最近一次的内部讲话中,任正非对员工说:华为又不是朝鲜,华为的文化基础是任人唯贤,而决不是任人唯亲。是大家拼命拱,才拱出了华为的今天。
他还说:我们正在攀珠穆朗玛峰,往上爬的时候每一步都是要付出血的代价、生命的代价……我们在攀珠穆朗玛峰过程中是没人帮我们的,每一步都是痛苦的,别指望鲜花。
我们很难知道,他说的“代价”究竟是什么;也不知道此时的他,心中有着怎样的痛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