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商城大幅提高收费,在有些市场中人看来,是经营的需要,属企业自身发展战略范畴,所有者或管理者拥有这样的自主权。然而在笔者看来,正是因为是市场环境,企业出台的规则不能违逆市场机制,更不能用企业规则替代市场机制。
在市场机制中,除了生产机制、价值机制、竞争机制等,还有很重要的一个方面,那就是利益分配机制。在市场环境下,企业唯有秉持共赢、互利的理念才能走得稳健长远。
因淘宝商城担负着盈利的重任,势必导致其在运作时将资源向商城倾斜。无疑,淘宝集市积攒起来的用户资源、流量以及品牌都会被导入商城。实际上,淘宝商城建立的根基就是淘宝集市所积攒起来的流量、品牌等一切优质资源,淘宝商城坐享其成。
淘宝网前期的繁荣,除了平台运营商的投入,还有买卖双方付出的辛劳,投入的资金。所以,从本质上讲,具有网络社会性质的淘宝早非马云的淘宝,也不是阿里巴巴集团的淘宝,是包括商家、网购者、店铺商等全体参与者共同铸就的淘宝。
按照市场机制,淘宝网所积累的资源应当由市场主导分配给所有参与方,但显然在淘宝商城新规约束下,只有大卖家有份。在高额收费标准下,众多中小卖家被挡在了淘宝商城的门外。这样的新规是有违市场机制的。
当然,如果淘宝商城不是由淘宝网分割出来,而是另辟新地,不占有淘宝网的用户资源,不分担淘宝网的流量,不占有淘宝网造就的品牌,也许新规则就不会产生如此大的影响。但马云没有这么做,而是用简单粗暴的新规则,打开了大卖家进入淘宝商城的大门,实力不够的小卖家则被拒之门外。淘宝商城通过新规则移花接木,把淘宝集市的人气、流量和品牌效应转移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实现名利双收。而淘宝集市得到的只是“残羹剩饭”,还沦为贩卖假货、水货的替罪羊,背负“骂名”。中小卖家,作为淘宝网壮大的功臣群体,在价值得到体现之后,却遭遇卸磨杀驴的困境。
这样的新规于情于理、于道德、于市场,都是不合适的。所以众多中小卖家是不能接受的,他们用实际行动(所谓的“网络暴动”)表示了抗议,表示了对新规则的不满。在市场环境下,合理的规则一定是双方都能接受并愿意履行的,而单方面调整不能视为有效的调整行为,除了霸王条款和垄断行径,因此两者都不能算是市场机制的作用。
企业规则要顺应市场但不可过激。显然,淘宝商城此次规则调整采取的是过激的中断策略,规则改变的硬着陆实质上造成了前后承继关系的中断。过刚易折,新规则采取了革命的方式,并且太过激烈,中小卖家成为了革命的对象,因其无路可退导致的反抗力量积聚一定会爆发。从这个角度看,淘宝商城事件的爆发又是必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