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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资管“招安”表外套利 制度空白或知易行难

来源:21世纪 时间:2013-10-11 13:05:32

  “银行版”资管计划正渐行渐近。

  9月26日,中信银行经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批准获得首批理财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另据媒体报道,包括中信银行在内的工行、建行、平安等11家银行或将成为该业务的首批试点行,而每家银行将获得5亿-10亿的试点额度。

  作为金融业龙头的商业银行直接杀入资管战场的信号引起了市场的重视。

  “银行有资金和项目的双重优势,如果它也可以做类信托业务,市场中将有大半资源会被它抢走。”北京某信托经理坦言,“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也没法与银行相提并论。”

  面对商业银行的先天禀赋和势如破竹的渠道资源,固有的资管行业倍感压力,甚至有资管界人士惊呼“狼来了”。

  事实上,银行资管业务的启动或另有主因,业内人士指出,监管层力推银行版资管计划的背后目的是为疏导以银行理财为中心的“银行影子”体系。

  而与此同时,行将待发的银行版资管计划也面临诸多问题,一方面,银行版资管资金募集所产生的外部性将受到何种法律监管,而资管计划又与传统的信托业务有何区别,监管层并未对此给出说法。

  另一方面,从该类资管计划的相关特性来看,其运作方式又有重复类信托业务之嫌,尽管有消息指出,银行版资管计划将有别于集合信托的封闭性,将采取净值化管理、只赚管理费等措施,但这一设想也将迎接此类业务的种种现实考验。

  “招安”表外套利

  业内人士认为,资管计划的出炉与监管层遏制银行理财表外融资的决心不无关联。

  “‘8号文’并未缓解银行理财投资非标债权的冲动,监管层的压力一直比较大。”兴业银行理财业务经理透露,“由于通道业务容易带来资金池和期限错配等问题,所以监管层想推行资管计划来实现理财资产的一一对应,同时解决刚性兑付问题。”

  今年3月,银监会下发8号文(《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银行理财资金对非标债权的投资比例不得超过35%以及银行总资产的4%。

  一直以来,为了规避授信额度等管制,银行通过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取道信托、券商、基金子公司等通道投资信贷资产、票据资产和信托受益权等非标准化债权(下称“非标债权”),进而实现非贷融资,但该类业务却由于运作透明度较低、缺乏有效监管而屡遭质疑。

  而在另一位股份行人士来看,如果8号文是在对银行理财的类贷业务进行围堵,而资管计划的推出则是在对该类业务进行疏通与“招安”。

  “之前理财产品的上线统计是监管层‘看得见’,而把项目拿到银行的资管计划做则让监管层‘摸得着’。”该人士说。

  事实上,这一说法与此前监管层人士的公开表态相吻合。9月14日,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王岩岫曾公开表示,“由基金、证券、公司设计的通道类产品跟银行不搭界,可是为了规避监管,银行只能走通道。 ”

  “到头来风险、客户、资金都是银行的,而且今后一旦发生了风险,有些是不可控的。”王岩岫彼时说,“所以今后要推出银行自己的资产管理计划。”

  不过,亦有银行人士对该“招安”方式不以为然。

  “表外业务的存在就是为了躲开监管。”某国有大行公司业务人士分析指出,“如果资管计划本身就是监管层推广的,那额度和规模管控很可能也被考虑进来,这时新的监管套利又会出现。”

  运作难题待解

  事实上,银行独立开展资管业务也要面对来自法律、运作方面的诸多问题。

  “商业银行法是命令禁止银行从事信托业务的,资管虽然不是信托,但实际上却做和信托一样的业务,这算不算是一种钻空子?”前述信托经理质疑,“如果不属于信托,那么银行理财和资管计划所遵循的上位法仍有空白。”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曾表示,银行理财应以公、私募区分,而公募性的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应向公募基金看齐。

  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今年6月新《基金法》实施后,公、私募被以投资者能否突破200人为界限予以区分,但银行理财未被纳入其监管序列。而若将银行资管计划界定为理财产品中的私募产品,则其投资者人数或将不超过200人。

  “就算投资者人数限制在200人,银行也还可以通过嵌套方式变相扩大人数,最简单的方式就是直接用理财产品购买自己的资管计划。”沪上某基金子公司人士表示,“伞形信托、专户、集合对接(子公司)专项都是用这种方式规避监管。”

  此外,有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银行版”的资管计划或将参考净值化信披、变动收益区间、设定多开放期的基金化管理模式,另一方面,该类资管计划亦将打破信托行业的刚性兑付,实现投资者的自负盈亏。

  但是在业内人士看来,这种设想或属知易行难。

  “打破兜底潜规则的初衷是好的,但银行资管重复信托刚性兑付的可能性很大,目前业内的融资类项目还没有自负盈亏这个先例,”中融信托某信托经理表示,“净值化管理则更难,用权益法难以核算,而用成本法又失去了意义。”

  除了已有的行业惯性外,类信托业务的运作特性亦成为打破刚性兜底的潜在障碍。

  “股票、债券是标准化产品,投资损益是可以算比例的,类信托的投资标的没有二级市场价格,那盈亏就是1和0的关系。”沪上某基金子公司负责人表示,“万一项目出事,让投资者自负显然也不现实。”

作者:  责任编辑: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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