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的数据还显示,2011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利润之和仅仅为工行、建行、中行、农行、交行等五大银行利润总额的七成。而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2012中国企业500强榜单”上,前30名都是国有企业。
“虽然‘新36条’扩大了民间资本的投资领域,但由于政府有关部门观念未扭转、政策的细则执行不到位,并未能激活民间资本。”上海交大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施浩则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蛰伏的民间资本未被激活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合法的私人产权保护不力,导致许多民间投资者都具有赚快钱,谋暴利,然后一走了之的心态。也就是说,对合法的私人产权保护不力,导致中国目前的民间资本重短期投机而不敢长期投资。
在许光建看来,部分行业对民间资本进入设置的严苛条件也是变相的垄断。
“以民航业为例,国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民航业的发展。但民营航空公司招聘飞行员时,如果从国有航空公司挖角,必须负担飞行员巨额的违约赔偿费用,大大增加了民营航空公司的人力成本。”许光建说,“为整合资源,国家在2002年初进行了民航业的兼并重组,确立了三大航空公司和实力相对较强的海航,可是,如今各省又纷纷建立了民航企业,这些新的国有民航企业效率不高,还造成了资源浪费,为何不鼓励新民营企业进入?”
民资之忧:政策多变
基础设施投资主要依靠政府财政。如今,各级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下滑,地方平台债务增加,此时政府力邀民资加入大型项目的目的很明显。没钱的时候吸引民企进来,一旦赚钱了,投资收益能得到保障吗?
除了行业垄断之外,政策的不稳定性也是民间资本发展缓慢的原因之一。
“基础设施投资主要依靠政府财政。如今,各级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下滑,地方平台债务增加,此时政府力邀民资加入大型项目的目的很明显。”上海一家从事特种装备制造业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没钱的时候吸引民企进来,一旦赚钱了,投资收益能得到保障吗?”
在记者采访当中,不少民营企业家都有类似担忧。一家参与城市供水体系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就对记者抱怨:“我们对城市供水体系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一旦要涨价,还要通过听证,如果听证不通过,企业只能负债,陷入运营困难。”
在许光建看来,北京地铁4号线的建设、运营可以看作政策风险的一个典型案例。资料显示,北京地铁4号线是国内第一次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运营,于2009年9月正式启用。负责北京地铁4号线运营的是京港地铁公司,是由京港两地成立的合资公司,取得30年特许经营权。据了解,京港地铁负责地铁4号线约30%的投资,总额近50亿元,同时,负责运营期内线路、设备设施的所有维修维护和更新改造工作,预计需投入的资金接近100亿元。
按照特许协议的约定,京港地铁核定的票价是3.34元,然而,后来北京市实行2元一票制后,分摊到地铁4号线的实际票价只有1.04元,比当初协议价格的1/3还要少。最后,北京市按协议给地铁4号线提供票价补偿。
“虽然这是一个外商投资的案例,而且也得到较好处置,但从案例影响来看,政策的不稳定性,无论是对外商,还是对民资都有负面影响。”许光建认为,确立一个稳定的政策、法律、法规环境,给予民营企业长期稳定的预期,是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领域的关键。
“目前来说,地方政府的官员权力过大,且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容易产生行政权力寻租。因此,既要从立法上保证民间资本和国有资本具有公平竞争的环境,也要防止民间投资者和地方官员勾结,对作为基础设施使用者的社会大众进行垄断定价,掠夺社会大众。除此之外,还要打破垄断,在法律上保证公平竞争的制度,在政策上平等对待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施浩也认为,“如果合法的私有产权得不到有力的保护,就会导致其重短期投机而不敢长期投资,还会导致私人资本外逃。”
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领域涉及社会公众、私营投资者以及公共部门等多方利益,如何平衡各方利益?从投资的角度,需要建立怎样的保障机制,降低民营资本的投资风险?这些都成为民营资本最关注的问题。
施浩认为,要平衡各方利益,需要依靠立法约束政府官员通过其行政权力寻租的行为;依靠立法来保护私人投资者在基础设施领域投资的利益;依靠立法来建立对政府和各种投资者在基础设施领域合法获利的有效监督,从而保证公众的利益。从投资的角度讲,降低投资风险最好的保障机制同样是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