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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总公司今日成立 64年铁道部告别历史

来源:中网资讯综合 时间:2013-03-14 22:33:04

  1954年9月,原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接替相关工作,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后来,除1970年至1975年间与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合并成立新的交通部之外,一直延续至今。

  1975年

  铁道部交通部重新分立

  1975年1月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届一次会议后,邓小平主持中央日常工作。从这一年起,铁道、交通两部重新分立。在2月15日至3月8日由中共中央召开的解决铁路问题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工业的党委书记会议上,邓小平明确指出,要把国民经济搞上去,当前的薄弱环节是铁路,铁路运输问题不解决,生产部署统统被打乱,整个计划都要落空。邓小平提出,解决铁路运输问题的办法是,加强集中统一,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增强组织性、纪律性。之后,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加强铁路工作的决定》,即令人难忘的“9号文件”。文件规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整顿和加强铁路的措施和办法。

  1984年

  铁道兵集体转业并入铁道部

  中国历史上有一支特殊的铁路部队——铁道兵,前身是1945年8月由四野在东北组建的一支武装护路队伍,后改为东北民主联军护路军。1953年9月9日,中央军委正式决定组建铁道兵领导机关,从此,铁道兵正式作为一个兵种列入人民解放军列。1954年3月5日,铁道兵司令部正式在北京成立,最多时铁道兵总兵力达40余万人。1984年1月1日,铁道兵部队集体转业并入铁道部,铁道兵各师分别改称铁道部各工程局。

  1986年

  人事财务等权力下放各局

  1986年,时任铁道部部长的丁关根提出铁路系统内部“大包干”的方针,将原本收归于铁道部的财务、劳资、人事等权力直接下放到各地路局,试行铁路行业的经济责任大包干。“当时的情况比较简单,整个环境气候都在支持改革,铁道部也积极响应。”一些当时的干部回忆称。“大包干”显然是效仿了当年颇为流行的改革方式,也得到了上层领导的肯定。邓小平在听过丁关根的改革汇报后,沉默半晌道:“让铁路闯一闯。”彼时的中国铁路共拥有职工320万人,固定资产上千亿元,外电评价此次改革为“中国最庞大的企业,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1992年

  铁道部试点“政企剥离”

  1992年,铁道部开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1993年成立了广铁集团,1995年建立了大连铁道有限公司。1998年以后,铁道部进入改革力度最大的时期,当年,工程、建筑、工业、物资、通信五大总公司开始逐渐与铁道部实行结构式分离。2000年,昆明铁路局和广铁集团开始模拟客运公司运营,上述五大公司也完全与铁道部剥离。2003年以来,陆续将中国铁路物资、设计、施工企业移交国资委及所属企业管理,中小学、医院全部移交地方政府管理。

  2012年

  铁路司法系统移交地方

  铁路司法系统起源于上世纪50年代。1953年,天津铁路沿线专门法院和天津铁路沿线专门检察署成立。这是全国铁路系统中设立的第一个铁路专门法院和铁路专门检察署。随后,按铁路局布局,全国设立三级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1957年,铁路两院被撤销。

  1982年,我国开始重新组建铁路司法系统。2005年3月18日,铁路实施“铁道部—铁路局—站段”三级管理。新成立的太原、西安、武汉3个铁路局分别在太原、西安、武汉组建铁路公安局、检察分院和中级法院。其他分局所在地的铁路公安处、检察院、法院的机构和体制并未改变。2010年12月8日,最高法、最高检、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铁道部联合印发《关于铁路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对铁路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后的干部管理、法律职务任免、业务管辖、资产移交等作出具体规定。2012年1月12日起,山西铁路检察机关移交地方。2月23日,最高法通知要求尽快完成铁路运输法院改革,6月底前完成铁路运输法院向地方的移交。铁道部3月3日称,上半年将基本完成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地方工作。 文/本报记者 周春林 制图/沙楠

作者:  责任编辑: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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