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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种子吉祥一号被违规复制 敦煌种业等在列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时间:2011-11-26 10:17:00

  张知栋表示:“我们正在研究怎样跟这些企业斗,现在在火车站阻止侵权冒‘吉祥一号’的品种发货。”

  不过,联合维权也遇到一些障碍。即使明知对方所繁制和出售的种子就是侵权套牌“吉祥一号”,也没有明确的证据可以证明,因为需要做DNA指纹试验检测。而且,即使检测出对方的种子就是侵权品种,由于是全国范围内的企业涉嫌侵权,没有农业部等部门的参与也难以有效打击。

  由于侵权套牌的企业众多,品种已经大量流通到全国各地,单靠甘肃省种子管理局出面力量单薄。所以相关品种权人一直希望农业部能够出面。品种权人表示:“举报信邮寄给农业部将近3个月了,现在也还没得到农业部的回应。”

  佟屏亚表示,农业部完全可以指令各省种子管理部门,核实辖下各级种子公司生产和销售套牌“吉祥一号”的面积和数量。但农业部一直未有所动作。

  不过,记者了解到,10月11日至15日,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廖西元副局长带队调研甘肃省国家级制种基地建设,并在酒泉、张掖两市进行种子生产基地考察和国家级制种基地调研。其中,11日特地去敦煌种业进行了调研。不过,尚不能证实廖西元此行是否与吉祥一号的举报案有关。

  侵权现象普遍

  “如果把侵权套牌种子都查处了,农民没种子种,粮食生产会受到很大影响。”

  除了“吉祥一号”被疯狂侵权套牌,国内多数畅销玉米种子也难以幸免。

  农业部2010年12月份发布的调查显示,当时国内8700多家种子企业中,有30%的种子企业存在或无证经营,或仿冒种子、套牌种子的侵权违法行为。

  在违法违规的种子企业中,以玉米种子市场的无证经营,仿冒种子、套牌种子现象最为严重。“郑单958”和“先玉335”是目前在国内玉米种子最为畅销的两大品种。调查显示,目前国内合法生产经营“郑单958”的只有4家企业,不合法的至少有40家;而市场上销售的先玉335种子有超过一半的都是仿冒品种。

  证券研究机构金百临咨询11月23日发布研报称:据不完全统计,虽然郑单958的官方统计推广面积不到7000万亩,而实际性状面积接近1亿亩,套牌品种的比例达到正规品种数量的40%;虽然先玉335的官方统计推广面积不到4000万亩,而实际性状面积接近8000万亩,套牌品种的比例达到正规品种数量的100%。

  由于遭遇大量侵权,2009年3月1日,郑单958郑州联合维权办公室发布“郑单958联合维权声明书”,品种权人在全国只授权许可北京德农、秋乐种业、金博士种业、金娃娃公司四家单位生产经营该品种,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生产经营郑单958,均构成侵权。

  不过,与上述两款种子相比,“吉祥一号”被套牌更严重,套牌侵权育种面积是合法制种面积的将近20倍。这也意味着2012年玉米播种时,侵权种植面积也是合法种植面积的20倍。

  种子市场的混乱,也引发农业部大力打击。从2010年开始,农业部连续开展“种子执法年”,规范种子市场,打击违法侵权和伪劣品种。但是,由于种业侵权套牌根深蒂固,农业部仍然难以撼动众多企业的侵权套牌和私自繁制知名种子。

  佟屏亚认为,农业部连续两年定为“种子执法年”,但全是“重锤击棉花,隔窗打苍蝇,雷声大,雨点小,到了基层都成为毛毛雨了。权力与利益构成链条,农业部官员也勉为其难了”。

  对于企业侵权套种农业部植物新品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都有界定。农业部种子执法主要方式是行政处罚,包括查扣违法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只有涉嫌制售假种子严重者才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曾对植物新品种权的纠纷做出过明确的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判决。最高可判处50万元的赔偿数额,并没有上升到刑法制裁。

  处罚力度小导致侵权违法的代价很低,难以打击企业侵权套牌。袁强就表示:“种子农资归农业部管,工商部门不管理。农口的打击力不会太大的。”

  另外,农资安全问题或许也是农业部打击力度偏弱的原因之一。袁强表示,农业部也不能打击太狠,“如果把侵权套牌种子都查处了,到时合法的种子补不上来,农民没种子种,粮食生产也就会受到很大影响。”

  11月22日,本报向农业部发去采访提纲,截至本报截稿,农业部仍未作回复。

作者:  责任编辑: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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