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该思路的问题是,扶贫标准每年都在变,可能会造成一些混乱——会有很多人不能理解,怎么扶贫标准总是变来变去的。“实际上这个担心有点过虑了。”李实说,目前的“低保”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也都是在变的,“变实际上是正常的”。
逐步上调扶贫标准更大的一个问题是,政府部门有顾虑:贫困标准变化之后,贫困人口的变化就很难显示出来、扶贫成效无法得到显现——如果标准固定,就能清晰地看出贫困人口的变化及其与扶贫工作之间的关系;贫困标准逐步提高之后,每年的贫困人口减少看上去幅度就很小,因为标准在不断地提高,高标准与低标准的贫困人口不具有可比性。
基于此,扶贫部门并不太接受逐步提高扶贫标准的思路,更倾向于一步到位的调整方案。但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如果贫困标准一步到位、十年后再看也还合适,势必面临着另一个难题:贫困标准要大幅提高。
“这也是比较棘手的问题。”李实说,到底提高到什么标准,各方面都没有很好的依据。“如果站在十年后,从那时的观点出发,制定一个标准,往前反推过来,那现在一看,这个标准就高的不得了。”
国务院扶贫办在征求了很多意见后发现,很难拿出一个从长期来看都合适的一步到位的上调方案,转而寻求将扶贫标准和“低保”标准相衔接。
由于中国区域发展不平衡,扶贫标准和“低保”标准相衔接也并非易事:任何一个标准,要么东部感觉偏低,要么西部感觉偏高。“出于这样一个考虑,国务院扶贫办不排除会选择分散决策的方式,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扶贫标准。”李实告诉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