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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大规模约谈17家行业协会 强调维稳价格

来源:财新网 时间:2011-04-19 06:21:35
物价形势越来越严峻,价格约谈告诫就越密集。发改委表示,如果农产品价格涨幅过大,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的调控目标就难以实现。但约谈不是利用行政手段干预企业定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鹰在《求是》撰文指出,食品价格上涨是当前居民消费价格上涨最主要的“推手”,如果农产品价格涨幅过大,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的调控目标就难以实现。

为此,4月2日上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再次会同国家发改委经贸司、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大规模约请17家协会负责人,召开了重要消费品行业协会座谈会,强调维护价格稳定。

《华夏酒报》报道称,由发改委发出的参会函件显示,此次约谈对象包括: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百货商业协会、饮料行业协会、奶业协会、家用电器协会、糖业协会、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中国酒类流通协会、粮食行业协会、肉类协会、蔬菜协会等17个行业协会的会长、秘书长等负责人或者协会政策研究人士。其中,酿酒行业两大协会已经是三天内第二次被约谈。

发改委要求,协会和企业一定要配合政府做好稳定价格的工作,近期、尤其是上半年必须保持价格稳定。要做到保证市场供应,不能人为制造短缺;共同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一定不能搭车跟风涨价;确实需要调价一定要和协会、政府沟通,不集中搭车涨价,不超过成本上升合理幅度涨价,不提前散布涨价信息,更不能串通涨价。

对于如此密集的约谈,发改委近日还明确对这一方式进行了定性:约谈的主要目的是防范可能存在的以涨价为目的的违法行为,政府没有利用行政手段干预企业定价。

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向《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解释,“我们一贯尊重企业的定价自主权,但不能串通涨价,或者提前释放涨价信息,如果有人‘跟风’就涨,这些行为都会扰乱市场的正常秩序。”

根据发改委2007年10月颁布的《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价格主管部门实施提醒告诫措施可以采取公告提醒告诫、会议提醒告诫、书面提醒告诫、约谈提醒告诫等形式。实施约谈提醒告诫的,应将约见谈话的时间、地点、要求等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提醒告诫对象。谈话中应如实记录约谈提醒告诫内容,谈话结束时,价格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提醒告诫对象应在谈话记录上签字确认。

周望军强调:“涨价是企业自己的行为,政府没有利用行政手段干预企业定价的行为。”但“充分认识企业行使自主定价权一定要服从国家大局。”此前,宝洁、联合利华、康师傅等企业在受到约谈告诫后,纷纷搁置了涨价计划。总部位于新加坡的丰益国际发言人4月8日称,中国政府官员已经要求该公司推迟上调食用油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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