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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2.5未入环境质量国标灰霾监测有限启动

来源:经济观察报 时间:2011-02-11 10:46:34

一份关乎所有国民健康的国标征求意见函,在92.6%的“建议增加”呼声中,以一次小型研讨会的“时机不成熟”原因而被搁置。

这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所要求监测的是PM2.5,一种肉眼无法看见的呼吸系统污染物,是导致黑肺和灰霾天的主要凶手。据了解,美国每年有6万人因被PM2.5颗粒污染而死亡。

目前在日本、美国、德国、欧盟、印度、澳大利亚等都已陆续被纳入国标并进行强制性限制。不过,在15年一次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中,环保部在征求各方意见后只对此设立了参考限值,并未纳入强制性限制。

据了解,目前这一指标的监测并没有在国内全面进行,也未有公开相关数据。

本报在环保部2009年撰写的 《国家污染物环境健康风险名录》中看到:根据中国部分城市地区大气PM2.5近10余年的监测发现,北京等大城市PM2.5的质量浓度已经超过了100微克/立方米,是美国标准值的6倍。

征求意见

据了解,中国PM2.5主要来自燃煤发电、水泥工业和汽车尾气排放等。

“在国内还没有可能短时间内完成能源结构转变的情况下,PM2.5浓度的改善将举步维艰。”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坏鉴定中心朱忠军对本报记者表示,“这些颗粒肉眼是无法看见的。而且这些可入肺的粒子中,包含着黏着一些对人体有害和致癌的化学物质,进入肺泡和血液后就会导致病变。”

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在2010年两会期间举行的“当前环境保护形势和任务”专题采访会上透露,针对反映的 “眼见不实”问题,环保部正在研究改变空气质量评价体系,准备增加臭氧、PM2.5等细颗粒指标及大气能见度等指标。

但到目前为止,建议增加呼声很高的PM2.5指标并未如期纳入监测体系。

事实上,三个多月前,环保部公开了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向各地环保部门、派出机构和重点大学征求意见,其中就包括是否将PM2.5纳入到空气质量国标之中。这已是该标准自2008年初立项来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获悉,在2009年9月的征集中,环保部共收到44份意见函,占征求意见单位的23%,其中回函有意见的单位只有34家。其中,中国科学院、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等25家单位一致建议增加PM2.5,陕西省环保厅和南开大学两家单位以 “没必要增加PM2.5”和“时机不成熟”不建议增加,建议“增加”的单位比例为92.6%。

尽管在征求意见中呼声很高,但结果却令人失望。此次征求意见后,制定者环保部科技标准司针对标准修改进行了3次研讨,就是这3次研讨,确立了是否建立PM2.5标准的最终命运。

2010年10月9日,标准司再次召开修订讨论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等单位参会,会议讨论出最终结果,认为当前国家制定实施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时机不成熟,暂不纳入国标。

但记者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 “意见函”中看到:近年监测实践表明,中国大城市中PM2.5已占PM10的60%左右,有必要增加PM2.5的标准,另外在检测技术方面,国内已基本具备推广PM2.5自动监测技术的条件。

监测数据

中国目前使用的空气质量标准是在1982年发布实施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基础上,于1996年修改实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其中将PM10和总悬浮微粒TSP列入“强制性”监测并公开的污染项目。

而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与较粗的大气颗粒物PM10和总悬浮颗粒物TSP相比,富含更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而且能在大气中停留更长时间,输送距离也远,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比前两者更大。

其实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国就已有地方对PM2.5进行监测。数据显示,当时在广州、武汉、兰州、重庆8点位监测结果显示,四城市的PM2.5年均值为46-160微克/立方米,是美国标准值的3-10倍。

作者:无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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