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压力
新政百日后即有“松绑”消息传出,说明新政杀伤力之强。“从中央到各部委,都有明确的态度,政策并不会放松,而是和年初一样。”王珏林说,“这都是有教训的,一些人已经对(调控)政策失去信心了。”
决策层紧急表态,显然为避免“史上最严厉调控”变为“史上最短命调控”,慎防房价再陷越调越高的怪圈。“现在是个僵局,政府不可能往后退。”杨少锋分析。
而此时,伴随调控而来的是地方财政告急、保障房建设缩水的双重压力。
在江苏,省长罗志军公开表示,尽管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但另一方面,房地产税收增速减缓,对财政收入造成较大影响。“我们不希望看到高房价,也不希望看到大起大落。”
接近江苏省住建厅的人士透露,其目前的一项任务是,每周上报房价趋势,供决策层判断,“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
同为经济大省,浙江上半年财政收入中,六成贡献率来自房地产。公开资料显示,浙江省上半年房地产业税收收入达475.8亿元,同比增长82.1%,对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63.7%。
而从《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得的国家统计局内部报告来看,上半年,浙江省商品房销售面积回落12.4%,调控效应开始显现。
当地分析人士认为,伴随成交量下挫,相关税收锐减,财政收支平衡的压力将大大增加。
北京的情况同样如此。2010年上半年,北京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293.4亿元,同比增长25.2%。但6月在地产营业税方面出现了明显降幅,6月当月完成178.2亿元,同比下降13.1%。
“江苏、浙江、北京,这些可都是经济大省(市),这些地方财政收入的下滑,绝非个案。”房地产高级经济师章林晓表示。
就全国而言,7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延续着回落趋势,已逼近50%的临界线。这一数据历来被看成整个制造行业以及经济发展的先行指标,低于50%,则反映经济衰退。
地方财政的大幅缩水,牵出另一隐忧——保障房建设资金原本就不足,此次颇有雪上加霜之意。
上述国家统计局的内部数据显示,在31个省市自治区中,有21个地区的保障房投资额同比在减少。其中中部和西部分别减少7.5%和21.7%,东部尽管增长12%,但几乎全拜广东省所赐,其2010年保障房投资额增长275%,为全国之最。在东部11省(市)中,仅有3省(市)的保障房投资额同比增长。
在各省与中央签订保障房建设保证书的前提下,这一数据更显刺眼。有分析人士指出,保障房本为缓解高房价压力的产物,与调控目标一致,却因调控而难以为继,调控悖论就此显现。
“调控已经将自住、投资和投机性需求基本全‘打飞了’。”章林晓说,“如果将市场调控到完全萎缩,保障房建设也肯定将停滞不前。”
路径转变
在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中,上海是唯一缺失保障房数据的地区。迄今为止,上海也未出台任何与“国十条”相配套的地方细则。
“地方政府应该主动出政策。最起码没有新的,就严格按照国十条出一个细则,对结束观望情绪也是有作用的。有总比没有强。”王珏林说。他认为地方细则对消费者和企业的预期有决定性作用。
地方财政的捉襟见肘,成为政策“打折”的主要原因,在某种意义上,也成为地方政府无为而治的“护身符”。
“关键是地方政府的资金链绷不过开发商的资金链。银监会、央行、财政部掌握的地方负债,只是冰山一角。”章林晓说。
在此背景下,章林晓认为,调控路径正在发生变化。“强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至于商品房这一块,估计会外紧内松。”
信贷依然是最具弹性的调控利器,章林晓表示,假如3套房贷放开,成交量将不再停顿,地方财政危机不至于大面积爆发。但此举的信号意义不言自明,因此“会做得很小心,只做不说,或者少说”。
王珏林同样将信贷政策看作短期行为。“差别化信贷政策,应当根据市场变化随时调整。”
他同时指出,此轮调控有四项措施将长期存在:加大市场供给;解决囤地、市场竞争不公平等不规范问题;保障房建设;与市场管理相配套的法律制度。
王珏林指出,从GDP超过11%的增速,到近80%的就业率来看,调控并未超出决策层的预期范畴,“所以不是不可调,而是如何调。”
相关部委已经有所行动。国土资源部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透露,国土资源部7月10日曾下发一份内部文件,名为《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加快房地产闲置土地查处的通知》。其核心内容是:加强房地产闲置土地查处,清理出来的闲置土地优先用于保障房建设。
此次行动由国家土地督察局牵头,向省级政府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在8月中旬前全面查处到位。
“目的有两个,一是强力推动开发企业投资兴建商品房,以缓解实体经济优先指标明显下滑的态势。二是如果没能力建商品房,则以保障房建设替代商品房。”上述人士表示。
他同时指出,在税收格局调整前,保障房建设仍要依赖土地财政。“这是个漫长的过程,但保障的归保障、市场的归市场,这终究是最稳妥和安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