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事长张翀宇被举报,涉嫌挪用募集资金给自己发奖金
一桩十一年前发生的涉嫌违法行为,终于暴露于阳光下。内蒙古金宇集团(600201)因涉嫌非法挪用上市时的募集资金给董事长发奖金,遭到了投资者的举报。
两份秘密文件为徐财源的话做了佐证。
一份编号为“呼政发【1999】17号”的呼和浩特市政府文件称,因金宇集团挂牌上市“为呼市地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授予董事长张翀宇市长特别奖238万元。但是,这笔钱“从上市的融资资金中列支”。给上市公司董事长发“市长特别奖”,却要上市公司自己掏钱,这似乎有些不合常理。
“这份政府文件肯定是无效的。”德馨律师事务所的刘陆峰律师肯定地告诉记者。
刘律师称,1998年12月29日发布的《证券法》明确指出:上市公司对发行股票所募资金,必须按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如果这份文件属实,那么在没有股东大会批准甚至至今没有公开披露的情况下,凭借着一份无效的‘市长特别奖’文件将上市募集资金直接划拨到自己名下的董事长张翀宇,已经涉嫌贪污的重罪。”
另一份编号为“(2000)金宇集团字第38号”的金宇集团内部文件显示,董事长张翀宇将238万元奖金中的230万元用来发起了衡达公司,并通过这家公司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这份文件全文如下:“依据呼政发(1999)17号文件,由金宇集团付出230万元为市政府奖励张翀宇同志奖励款。张翀宇以自然人身份出资230万元投资衡达投资有限公司。此证明。”而签字同意这份文件的,就是董事长张翀宇本人。
据工商档案显示,衡达公司设立时的原始股东为张翀宇(出资230万元,占注册资本金的46%)、金宇集团工会(出资2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4%)。而这家衡达公司,不仅通过持股金宇集团大股东内蒙古农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金宇集团,甚至还直接参与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
2006年7月6日,金宇集团的股改实施公告显示,衡达公司直接持有320万股金宇集团。然而就在2005年年报中,还找不到衡达公司的身影,当时的第十名股东还仅有200万股,低于320万股。衡达公司是如何突然在股改前获得了这320万非流通股,公司至今并未公告。而在此后的年报披露中,衡达公司再也没有出现在十大股东里。在金宇集团2009年的年报中,第十大股东仅持股172.3万股,远小于衡达当时的320万股,衡达股份是何时减持的,记者也看不到有公告披露。但金宇集团这个曾经的国有企业,已经成功完成了MBO。
带着徐财源的举报,《大众证券报》记者反复拨打金宇集团的联系电话求证此事,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徐财源告诉记者,这件事情他已经向中国证监会、内蒙古证监局进行了举报,他相信会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对于金宇集团的举报事件,《大众证券报》将继续跟踪。 记者 陶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