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版“国十条”细则还将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深圳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深圳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在深圳购买商品住房总套数限为一套;开始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除了以上限购政策外,深圳还将加快研究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并严格按照税法和相关政策规定,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据悉,深圳的“新国十条”执行细则早已于“五一”黄金周之前商讨拟订完毕,近日已呈市政府上会审议,只等政府正式颁布执行了。该知情人士还称,该细则的执行期限暂定为截至201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