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有自主决定权,房贷利率浮动控制在一个合理的限度,有时是符合现实发展需要的,不算违法”。北京君泰律师事务所的相关律师告诉理财周报记者。
继4月15日以来中央4记重拳挥向房地产市场,业内第一个做出反应的就是中国银行。4月26日,中国银行宣布,在利率调整方式到期时将根据与客户合同中的约定,提高存量首套、二套、三套及以上的房贷利率浮动比例分别至基准利率的0.85倍、1.1倍和1.2倍。
消息传出,市场上立刻引起一轮新的“提前还贷潮”。外资行按兵不动,商业银行彷徨观望。原本对“中国楼市是个泡沫吗”的问题喋喋不休的许多经济学家、投资者、对冲基金经理和银行家如今更加夜不能寐了。
中行上海分行标准尚未正式实施
“自从新的政策公布后,现在每天来申请提前还贷业务的客户越来越多了,差不多十人中就有一个,估计都是政策驱使的吧。”中行的一位大堂经理告诉理财周报记者。
据理财周报记者了解到,中行上海分行尚没有执行这一标准。对于存量房,目前还在执行原有合同利率标准。
“口头通知是收到了,但具体怎么做还有待商榷。因为牵涉太多,不可以一两句话就能敲定。单是合同一项就可以这么说,不同的合同版本,具体的规定也大不相同,我行跟贷款客户签订的合同文本格式也是经常变化的,最近一年也换过两三次合同文本。”中行上海分行房贷员向理财周报记者表示。
中行住房贷款的实际操作中,有三类的房贷合同。第一种,在住房合同中明确标注7折,并强调持续执行;第二种,仅标注为7折,无需持续执行;第三种,房贷合同则标注某个具体的利率水平,但不标明折扣。
北京君泰律师事务所专业团队认为,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属于上述第一种,中国银行单方面调整利率属于违约,但是合同属于后者两项中的任何一项,均不算违反条约。
上海暂无存量房利率调整规定
无独有偶,在理财周报记者对上海的20家大小银行的调查中,没有一家明确表示效法中行,一定“跟风”,除非国家下发条文通知强令执行。渣打、恒生分别表示“正在研究当中”、“还没准备好”。
南京银行上海分行、北京银行上海分行同时表示,还贷方式不同,贷款成数和利率都会有不同的表现。新瓶装老酒不会讨好,而新政策只会针对新的房贷申请人。
民生银行徐汇支行表示“贷款合同上注明7折就是7折,并会持续执行,出尔反尔会遭客户厌弃,如果任何一方违约都是不近情理,我行至少今年的政策不会变化,除非国家明令强制执行“。
4月29日,交行副行长钱文辉在一季报发布会上表示,交行尚无关于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任何决定;“并且我们也没有听说中行已经开始真正实施这一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