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股份设立时,前三大股东为十五所、精华德创和龙开创兴三位法人。公司上市前,太极股份的股本结构中,除了控股股东十五所,其余112名股东清一色为自然人,最早的法人股东已经从名单中消失。
早在2007年,龙开创兴将其持有的发行人200万股股份无偿转让给何丹,何丹是龙开创兴的控股股东。精华德创持有的1800万股太极股份,辗转到了王秀珍、赵晓玲等20多位自然人手里。
太极股份的招股书中提道,控股股东十五所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112名自然人股东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蓝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称,这就是法人股东将股份转让给自然人股东的好处之一,太极股份上市后,自然人一年之后就可以套现,而法人股东需要等待3年。
在2010年以前,个人大小非减持上市公司股票,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咸阳步长和龙开创兴在当时将股份转移到关联人手里,实际上避开了企业所得税,这和紫金矿业(601899)的避税事件如出一辙。
不幸的是,2010年起,个人大小非套现必须缴纳20%的所得税,但分析人士说,以自然人股东的方式从上市公司套现,仍然有25%的避税空间。








